[发明专利]即时网络支付系统无效
申请号: | 00113104.4 | 申请日: | 2000-08-16 |
公开(公告)号: | CN1338693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3-06 |
发明(设计)人: | 扈传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扈传平 |
主分类号: | G06F17/60 | 分类号: | G06F17/60;G06F17/3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31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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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即时 网络 支付 系统 |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个人和单位(公司和企业)常常需要付款或收到付款,特别是随着网络的出现,网上商店纷纷出现,更需要一种简单和安全的支付系统,使得购物者在购物之后马上可以付款,网上的商店可以马上收到付款,从而使得网上商店成为真正的网上商店。在西方国家,信用卡ATM卡是主要的网上付款工具。但信用卡收费很高,费用通常有收款的一方来承担。而在中国信用卡不是每个老百姓都有的,信用卡乃至ATM卡的使用还不是很普遍,所以国内急需一个人人都可以负担的支付系统来帮助人们及单位实现支付和接收付款。
随着网络的出现,人们都不怀疑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包括付款方式。
此种即时网络支付系统(有线和无线电子钱包)就是利用现代的无线上网技术及加密技术和加密电子邮件技术来实现的。此种技术安全可靠,快捷及操作方便。
此种网络即时支付系统利用现代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节省人们付款和接收付款的时间和金钱。此种系统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让人们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专用加密电子邮件及有线和无线电子钱包收到款和付给别人款。此种系统最重要的地方和发明是它可以通过无线上网包括手机上网来实现,并且它又是及时的(real time)。另外它的优点是不但可以用于网上的商店及商业行为,也可以用于非网上的商店,企业及商业行为。
此种系统所使用的现代技术包括无线上网WAP和WML技术。
此种系统用电子邮件服务器作为平台和桥梁来连接单位企业及个人,使得他们可以解决收款和付款的问题。
另外特别重要的是此种支付系统没有地理上的限制。
此种系统在涉及法律的地方使用中国的有关法律应用。
下面三个例子用来说明此系统的应用:
例一:一个人在网上商店买东西,发现他想买的东西,决定购买。此人可以点击该网站的购物车中的此购物系统。此种系统要求该人填入其帐号、密码及金额,接下来点击支付。此系统在确认该用户在此系统中、或在此系统所连接的银行帐号中、或此系统所连接的信用卡和现金卡中有足够的余额,即可将货款用电子邮件及时送达该网站,该网站可以马上检查是否收到该金额,在确认收到后就可以马上发货。
上述方式不但适用于有线上网购物,也适用于无线上网购物,不但可以用于团体,也适用于个人。
例二:某人或多人去一家电影院看电影,在确认了该家电影院在本系统上的帐号后,用手机无线上网本系统付款给该家电影院买电影票。该电影院可以用手机或电脑来随时查看该人是否已付款。如已付款,给该人发去有座号、场次的电影票的电子邮件。
例三:一家百货公司用此系统付款给其供应商。此类行为都可以通过他们在此系统的帐号及电子邮件来实现。
附图是对以上阐述和三个举例的概括说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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