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黑木耳液化食品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0116089.3 | 申请日: | 2000-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293916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5-09 |
发明(设计)人: | 李汉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汉斌 |
主分类号: | A23L1/28 | 分类号: | A23L1/28 |
代理公司: | 湖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必武 |
地址: | 430060 湖北省武汉***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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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黑木耳 液化 食品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黑木耳液化食品,其特征在于:它基本上由黑木耳、食用小苏打、食用苯钾酸钠、明胶液、水组成,各组分重量百分比为:
黑木耳粉8.5-9 食用小苏打1.3-1.5 食用苯钾酸钠0.2
明胶液30-45 水余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黑木耳液化食品,其特征在于:明胶液由从海藻提取明胶和水组成,按重量百分比明胶19.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黑木耳液化食品,其特征在于:还可加入桂花或蜂蜜3-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黑木耳液化食品,其特征在于:还可加入蔗糖或葡萄糖10-1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黑木耳液化食品,其特征在于:还可加入食盐0.2、味精0.1、香油2-3。
6、一种黑木耳液化食品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具体步骤为:
(一)黑木耳粉配制,明胶液的配制,
①将原料黑木耳放入45℃-55℃温水中浸泡沫2-3小时;
②剔除杂质、挑出虫耳、病耳等,然后用清水冲洗2-3遍;
③晒干或烘干使其按重量百分比含水13以下;
④打碎至60目,得黑木耳粉备用:
⑤明胶液的配制:按重量百分比,将明胶19.4放入水80.6中,加热使其溶解;
(二)液化过程;
①将黑木耳粉8.5-9置于普通容器中,按重量百分比17-18加水蒸45分钟;
②将蒸好形似软膏的黑木耳取出倒入普通铝锅中,加水搅拌均匀,加水按重量百分比18,然后置明火上煮沸,达到沸点后将火调至文火继续煮沸并持续搅拌;
③煮沸后30分钟放入食用小苏打1.3-1.5,以中和酸度;
④5分钟后放入食用苯钾酸钠0.2;
⑤15分钟后加入明胶液30-45;
⑥10分钟后再加入余量的水,继续搅拌;10分钟后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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