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不动产买卖的影像辅助系统无效
申请号: | 00124383.7 | 申请日: | 2000-09-08 |
公开(公告)号: | CN1287324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3-14 |
发明(设计)人: | 游世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游世一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卫华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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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不动产 买卖 影像 辅助 系统 | ||
1.一种不动产买卖的影像辅助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
一将不动产依类别分类的步骤;
一将上述类别资料输入至电脑装置以便于需求方查询的步骤;
一依照不动产分别建立街道及建物影像资料的步骤;
一将各别建立的影像资料输入至电脑装置中,并建立与类别资料相互关连性的步骤;
藉以构成一可供需求方查询符合条件的资料外,亦可依照需要显示不动产相应的影像资料。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动产买卖的影像辅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包括静态影像及动态影片。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动产买卖的影像辅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脑装置可架设在网际网路资料库中,结合网页伺服器后,可提供需求方上网检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动产买卖的影像辅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立街道及建物影像资料的步骤还包括:
一拍摄不动产门牌影像的步骤;
一拍摄建物本身的影像的步骤;及
一拍摄建物外围环境影像的步骤。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不动产买卖的影像辅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包括静态相片及动态影片。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动产买卖的影像辅助系统,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制作电子地图的步骤,以供需求方于电子地图上点选门牌而显示相应影像。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不动产买卖的影像辅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制作电子地图的步骤中包括:
一运用数字相机拍摄每栋大楼及输入门牌号码,与透过电脑建立门牌号码数字检索环境的步骤;
一利用数字相机拍摄不动产附近街道情形及建立门牌及街道检索环境的步骤;及
一利用数字录影机拍摄门牌及街道动态影像及建立电脑动态影像检索环境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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