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芦荟果醋饮料及其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0124939.8 | 申请日: | 2000-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344515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4-17 |
发明(设计)人: | 吴少雄;周玲仙;王弘;王琦;周建于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医学院 |
主分类号: | A23L2/38 | 分类号: | A23L2/38;A23L1/212 |
代理公司: | 云南派特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怡 |
地址: | 650031 ***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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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芦荟 饮料 及其 生产 方法 | ||
1、一种芦荟果醋饮料,其特征在于可以由依次包括以下步骤的工艺方法制得:
一)芦荟鲜叶去皮,取果肉,破碎;
二)酶解液化,加入重量百分比为0.01的%-0.1%果胶酶,在40-50℃下,酶解液化2-6小时,过滤,取滤液;
三)一次发酵,于滤液中加入水进行稀释,于稀释液中加入重量百分比为10-25%的糖,植入葡萄酒酵母菌,在20-30℃下进行一次发酵,时间为4-10天,得一次发酵液;
四)二次发酵,于上述一次发酵液中植入醋酸菌,在25-35℃下发酵10-30天,得二次发酵液,经巴氏杀菌消毒,检验合格后,制得芦荟果醋饮料。
2、如权利要求1的芦荟果醋饮料,其特征在于在步骤(四)的二次发酵液中加入重量百分比为1-15%的糖、甜味剂或蜂蜜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混匀后灌装,经巴氏杀菌消毒,检验合格后,制得芦荟果醋饮料。
3、一种权利要求1的芦荟果醋饮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次包括以下工艺步骤:
一)芦荟鲜叶去皮,取果肉,破碎;
二)酶解液化,加入重量百分比为0.01%-0.1%的果胶酶,在40-50℃下,酶解液化2-6小时,过滤,取滤液;
三)一次发酵,于滤液中加入等量水进行稀释,于稀释液中加入重量百分比为10-25%的糖,植入葡萄酒酵母菌,在20-30℃下进行一次发酵,时间为4-10天,得一次发酵液;
四)二次发酵,于上述一次发酵液中植入醋酸菌,在25-35℃下发酵10-30天,得二次发酵液,灌装,经巴氏杀菌消毒,检验合格后,制得芦荟果醋饮料。
4、如权利要求1的芦荟果醋饮料或权利要求3的芦荟果醋饮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酶解液化温度为40-45℃,一次发酵时间为6-8天,二次发酵时间为14-21天。
5、如权利要求1的芦荟果醋饮料或权利要求3的芦荟果醋饮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芦荟选自中华芦荟、云南元江芦荟或库拉索芦荟。
6、如权利要求1的芦荟果醋饮料或权利要求3的芦荟果醋饮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糖选用蔗糖或红糖。
7、如权利要求1的芦荟果醋饮料或权利要求3的芦荟果醋饮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糖是蔗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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