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刷牙洁齿的牙泡无效
申请号: | 00130442.9 | 申请日: | 2000-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345582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4-24 |
发明(设计)人: | 姚庆政 | 申请(专利权)人: | 姚庆政 |
主分类号: | A61K7/18 | 分类号: | A61K7/1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黎明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市***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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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刷牙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崭新的用于刷牙的牙泡,具体地说,本发明牙泡主要包括牙泡组合物及一个带有压气起泡装置的容器,通过压气起泡装置的作用,可以挤压出泡沫状的洁齿剂。
目前市场上的洁齿用品一般为粉状、糊状或液状,诸如牙粉、牙膏、漱口水等。其中除了牙膏可以很容易地沾到牙刷上以外,其余皆不甚理想,或效果不佳。因此牙膏的使用最为普遍。然而大多数牙膏中含有摩擦剂,长期使用会损伤牙齿的珐琅质。本发明开发了一种方便、实用又不含摩擦剂的新型制剂。
鉴于上述问题,本发明的发明人考虑是否还存在其它新的剂型,比牙膏使用的趣味性和实用性更强。基于这一构想,以泡沫剂型为基础,经过对适合的组分和使用容器进行广泛研究后,本发明人终于确定了牙泡这一制剂。来自牙泡的泡沫状洁齿剂是前所未有的,并且是现有技术未知的。另外,试验证实其确有使用价值,从而最终完成了本发明。
如上所述,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刷牙用牙泡,它包括牙泡组合物和带有压气起泡装置的容器,所述牙泡组合物置于所述容器中并经压气起泡装置作用而挤出泡沫状的洁齿剂(即牙泡)。
上述牙泡组合物包括如下必要成分:清洁剂(如表面活化剂)、作为防蛀牙剂的氟化物(如氟化钠或单氟磷酸钠)、作为清凉剂的薄荷油,以及作为稀释剂的纯水。
所述牙泡组合物还可包括作为清凉剂的薄荷醇,作为防腐剂的苯甲酸钠,作为溶剂的乙醇,作为稀释剂的纯水。
带有所述压气起泡装置的容器包括容器罐体和通常设置在容器顶部的压气起泡装置,所述压气起泡装置可以在市场上找到,它的作用是将牙泡组合物从容器中挤出,和空气混合而产成泡沫状的洁齿剂(即牙泡)。
更具体地说,下表提供了所述牙泡组合物的详细参数,%代表重量百分数,显而易见,所有组分之和应该是100%。表1
下面通过实施例更详细地说明本发明。所述实施例不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实施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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