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伞尾发光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0202993.6 | 申请日: | 2000-01-27 |
公开(公告)号: | CN2407625Y | 公开(公告)日: | 2000-11-29 |
发明(设计)人: | 欧阳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阳伟 |
主分类号: | A45B3/02 | 分类号: | A45B3/02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宁 |
地址: | 361006 福建省厦***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伞尾发光装置,属于伞具的技术领域。
众所周知,伞具是用于遮阳挡雨的工具,它作为一种日常用品,一直深受使用者及生产者的重视。随着使用者对伞具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生产者研制的不断深入,伞具与其问世时的初形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今的伞具不仅只具备遮阳挡雨的功用,还具有抗风、防紫外线、可收折、自动开启甚至自动收折等等功效,而针对上述功效的发明创造更是不胜枚举。
但是,众多伞具的发明创造中,却无一与伞尾发光装置有关。这样,倘若在夜雨中撑伞行走,常因雨夜视线差、难以明视路况而影响行走速度;并且因撑伞的行人需顾及脚下、无法及时看清来往的车辆和行人,而来往的车辆和行人也因视线极差无法及时看清撑伞的行人,故,容易发生行人相撞甚至车祸等事故,使得雨夜中行走的安全性大大降低。又若在夜雨中撑伞行走的同时,再借助手电筒等物来提供照明以及给来往的车辆和行人一个警示,其虽可使行走速度加快、避免因视线差而引起的事故发生,但,既撑伞又拿手电筒的操作,实在很不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操作方便的伞尾发光装置,以使伞具具有照明、警示的功效,令在夜雨中撑伞行走方便、安全。
为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由下盖、套筒、灯座、发光元件、电池、密封圈和防水开关组成;其中,下盖的下端形成可与伞尾紧固配合的插孔,下盖内形成锥面,下盖的上端与套筒的下端通过螺纹螺接在一起;发光元件固定安装在灯座上,灯座和电池则自下向上依次固定安装在下盖与套筒形成的内腔中,且发光元件朝下与下盖内的锥面相对应;防水开关通过螺纹螺接在套筒的上端,防水开关的按钮伸露在防水开关的顶端,密封圈设置在防水开关与套筒的上端的配合处;发光元件、电池和防水开关构成一回路。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系直接插置在伞尾上,通过将伞尾端抵顶地面、墙壁或其它物品,触压防水开关的按钮,可方便地控制发光元件发光,而发光元件发出的光再通过下盖内锥面的反射和折射作用,即可达到较佳的照明功效,使夜雨中撑伞行走的行人可借助此装置的照明,明视路况,方便地行走,同时,由于此装置安装在伞尾,位于伞具的最高处,不易被其它物品遮挡,借助此装置的照明,可以给来往的车辆和行人甚至较远处的车辆予以警示,从而避免行人相撞甚至车祸等事故的发生,使得雨夜中行走的安全性提高。
本实用新型可广泛适用于各种伞具,其安装容易,使用操作方便,系符合当今潮流的一种DIY产品。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二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三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四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中灯座的剖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中灯座的仰视图。
请参阅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由下盖1、套筒2、灯座3、发光元件4、电池5、密封圈6和防水开关7组成。
其中,下盖1为透明的下端形成可与伞具的伞尾紧固配合的插孔11;下盖1内形成向上凸起或向下凹陷的锥面12,如图1、3所示,为向上凸起的锥面12,如图2、4所示,为向下凹陷的锥面12;下盖1的上端与套筒2的下端通过螺纹螺接在一起。
套筒2为可导电的套筒,其上、下端皆形成螺纹,上端的螺纹恰可与防水开关7上的螺纹配合,令防水开关7螺接在其上。
灯座3是用于固定安装发光元件4的座体,其结构配合图5、6所示,座体上缘形成凸台31,座体下方形成固定槽32,固定槽32底部形成一贯穿的导线孔33,固定槽32侧边则形成一导线缺口34。
发光元件4固定安装在灯座3的固定槽32中,且与发光元件4相连的两根导线分别灯座3的导线孔33和导线缺口34伸出。
灯座3通过其上的凸台31固定安装在下盖1与套筒2形成的内腔中,电池5依次安装在灯座3上方,发光元件4朝下与下盖1内的锥面12相对应,与发光元件4相连的一根导线与电池5的正极相接,另一根导线则搭接在套筒2的内壁上。
防水开关7通过螺纹螺接在套筒2的上端,防水开关7的底端与电池5的负极相接,防水开关7的按钮71伸露在防水开关7的顶端,密封圈6设置在防水开关7与套筒2的上端的配合处,以达到密封、防水的作用。
上述发光元件4、电池5和防水开关7通过可导电的套筒2,即构成一回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欧阳伟,未经欧阳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00202993.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