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骨灰盒无效
申请号: | 00203152.3 | 申请日: | 2000-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412565Y | 公开(公告)日: | 2001-01-03 |
发明(设计)人: | 于清三 | 申请(专利权)人: | 于清三 |
主分类号: | A61G17/08 | 分类号: | A61G17/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070 天津市***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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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骨灰盒 | ||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丧葬用品,特别涉及一种骨灰盒。
自殡葬改革以来一直沿用的通用骨灰盒至今一般是以木材制做盒体及盒盖,并在盒体前脸一侧此盒体两侧立板及盒底板向前延伸的部分设有插槽以便将一木雕花板及一块玻璃板分别插入槽内。在木雕花板上还专门设有供插装或贴复照片的孔。而上述在木雕花板前面插入的玻璃板是作为保护木雕花板及其上的照片,也使骨灰盒整体上更美观。这种骨灰盒前脸结构较为复杂,而且作为长久悼念性的死者遗像照片,因为是纸质所以易于被破坏,不宜于延年。另外在此木雕花板上也不容易写上其他有关悼念性文字、图画。而由中国专利CN 92228485.7公开的“骨灰盒”,采用的是陶瓷制做的盒体、盒盖、底座和工艺装饰面板等。在装饰面板上还要开有影像窗并装有影像板,以及用盒体前表面一个与工艺装饰面板上燕尾槽匹配的凸起燕尾形构造,使这两者结合在一起等结构使得此骨灰盒结构复杂、成型难、易变形、成品率低、造价高且易破损,所以很难普及。此外还有一些骨灰盒结构复杂、艺术性强,但因造价太高不适宜广大工薪阶层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且可长久保存死者遗像、造价较低的骨灰盒,以克服现有技术之不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即在木质方形骨灰盒前脸固复有一表面烧复有瓷像的瓷板。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因仅用一块表面烧复有死者遗像的瓷板,即可取代现有通用骨灰盒上在前脸的插槽中分别插有木雕花板和一块玻璃板,并且要在木雕花板上设有孔,以便插装或贴复纸质照片的复杂结构。这样既满足了死者亲人要将死者遗像附于骨灰盒上,以达悼念之情,又可使骨灰盒前脸光泽美观,并且由于死者遗像是另外烧复于瓷板上的瓷像,因而比纸质照片耐潮、耐光照,即使是长久穴葬于地下,也不易自己损坏,宜于长年保存。若再在瓷板上烧复有文字、图画,则可进一步表达亲人对死者的悼念之意。另外由于其结构简单,所以造价低廉。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
图1 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如图1所示,长方形木质盒体2上插盖有木质盒盖1,在盒体2前脸的两侧壁板及底板前伸一端的插槽内插有一表面烧复有瓷像的瓷板3。当然也可直接在盒体2前脸表面粘贴这表面烧复有瓷像的瓷板3。
另外在图1所示的烧复有瓷像的瓷板3上,还可烧复有文字或文字符号。
此外在图1所示的烧复有瓷像的瓷板3上,又可再烧复有画图。还可再烧复有文字或文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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