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出租车车灯无效
申请号: | 00213360.1 | 申请日: | 2000-01-28 |
公开(公告)号: | CN2406865Y | 公开(公告)日: | 2000-11-22 |
发明(设计)人: | 董剑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董剑波 |
主分类号: | B60Q1/56 | 分类号: | B60Q1/56;B60R13/00 |
代理公司: | 山东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苗峻,辛向东 |
地址: | 250013 山东省济南***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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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出租车 车灯 | ||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出租车车灯。
在出租车上做广告是一种效果较好的宣传方式,安装在车体上方的出租车灯是出租车上最醒目的部分,但目前未能将其充分利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设计一种能够用于广告宣传的出租车灯。
本实用新型由底座部分和灯罩部分组成,底座为一壳体,其表面的至少一部分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制成,其内安装有照明灯。
将出租车灯改为上述结构后,可以在灯罩下方的灯座上制作或张贴用于广告、宣传的字、画,从而能够利用这种资源,充分发挥其作用。
在本实用新型中,底座部分可为与灯罩分离的结构,其整体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制成,或者仅使其一部分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制成,即在底座部分上开设广告窗口。
为适应广告画面,底座部分的横向尺寸应大于灯罩部分的横向尺寸。另外,也可将底座部分与灯罩制为一体。
对于上述各种结构,都可以不安装底座的上盖板,使其内腔与灯罩相通,这样便可以与灯罩使用相同的灯照明,如果底座有上盖板或者为增强光照度,也可以在灯座内表面上另安装灯口,并安装相应的照明灯。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做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视图;
图2为图1的右视图;
其中,1-灯罩部分,2-灯座部分。
如图所示,本实施例由底座部分2和灯罩部分1组成,两者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一体制出,其中底座部分2的横向尺寸大于灯罩部分1的横向尺寸,使其正面形成“凸”字形。在其内表面上,底座部分2和灯罩部分1分别固定有用于安装灯泡或灯管的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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