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点火枪的拨钮式保险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0237290.8 | 申请日: | 2000-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2424384Y | 公开(公告)日: | 2001-03-21 |
发明(设计)人: | 肖勇平;鲍裕渊 | 申请(专利权)人: | 鲍裕渊 |
主分类号: | F23Q7/24 | 分类号: | F23Q7/24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赛云 |
地址: | 315492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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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火枪 拨钮式 保险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煤气、天然气点火枪的安全保险装置,特别是一种拨钮式的保险装置。
点火枪用于厨房灶具、外出野餐及日常生活中需要点火的场合,因其用途广泛、使用方便而颇受广大家庭欢迎。但目前国内外市场上的点火枪的保险装置仅有一个装在枪体表面上的标有“ON”、“OFF”两个表示“开”和“关”的固定式保险,使用过后必须将开关拨到“OFF”位置才能起到保险作用,由于点火枪内的燃料均为可燃气体,就很难避免小孩玩耍而引发的事故。为了提高点火枪的安全性,在世界各地已出现了许多带有安全装置的点火枪,但其基本结构和原理大同小异,都采用了限制大开关运动方式,在枪体上安装保险开关,可从“使用”状态转到“保险”状态,使用时,使用者将保险开关从“保险”状态转到“使用”状态,然后进行点火,但这种保险开关经“使用”后无法自动回复到“保险”状态,而使用者又往往疏忽未将开关回复到“保险”状态,故仍然存在着上述小孩玩耍而引发的事故隐患。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缺陷改进,提供一种既能安全保险,又能在点火枪点火后自动回复到“保险”状态的点火枪的拨钮式保险装置,进一步提高点火枪的使用安全性。
根据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该点火枪的拨钮式保险装置,包含设在枪体内的实现点火的大开关,以及位于枪体上壁的拨动式保险开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险开关在位于枪体内部分为斜度块,斜度块上套装有可沿着筋板导槽上下滑移的挡块,挡块下端可锁住大开关的肩胛处迫使大开关无法动作,保险开关与固定小柱之间设有使挡块始终锁住大开关的拉簧。
本实用新型虽然同样采用了限制大开关运动方式结构,但保险开关经“使用”后能自动回复到“保险”状态,不再有因疏忽而未保险的情况发生,故有效地提高了点火枪的安全使用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保险”状态)。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使用”状态)。
图3为本实用新型在点火枪中的安装结构图。
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再作详细描述:
如图1-3所示,点火枪的拨钮式保险装置设在连接枪管(9)的枪体(1)内,枪体内设有实现点火的大开关(2),大开关压迫压电(7)而实现点火。
枪体内设有控制大开关动作的拨钮式保险装置,即在枪体上壁设有拨钮式保险开关(4),该保险开关相配在枪体上壁孔槽中并以孔槽为导向作推移调节,完成功能转换。保险开关在位于枪体内部分为连体的斜度块。斜度块上套装有可沿着筋板(5)导槽上下滑移的挡块(4),具体在挡块上加工有与斜度块斜度相同、尺寸相配的孔,与保险开关连体的斜度块的前后移动可带动挡块作升降调节,当挡块落在大开关的肩胛位置,即锁住大开关而无法实现点火功能,而保险开关与固定小柱(8)之间设有使挡块始终锁住大开关的拉簧(6),拉簧一端勾拉在紧配在枪体中的小柱,另一端勾拉在保险开关的预加工孔中,拉簧使保险开关带动挡块自动回复至大开关锁住“保险”状态。
使用时推动保险开关(4)朝前移动,斜度块就带动挡块(3)上升,脱开大开关(2)肩胛,解除对大开关的锁住而进入“使用”状态,拉簧(6)处于拉伸储能状态,此时即可任意按打大开关完成点火任务。当一旦松手,拉簧就释能将保险开关朝后拉而使挡块下降至锁住大开关肩胛处又进入“保险”状态,此时大开关就无法动作,因无需人手的任何再动作就能处于“保险”状态,故大大提高了点火枪的安全使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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