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尾气催化净化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0239168.6 | 申请日: | 2000-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2446293Y | 公开(公告)日: | 2001-09-05 |
发明(设计)人: | 王黎明;孙树典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黎明;孙树典 |
主分类号: | F02M27/04 | 分类号: | F02M27/04;F01N3/2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45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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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尾气 催化 净化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尾气催化净化装置,属环境保护类控制和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物的车载装置,特别是针对汽车尾气中CO、HC、NOx等空气污染物进行催化净化的产品。
我们知道,机动车在工作时会产生CO、HC、NOx、烃类化合物、烟尘、噪音、火种等许多有害污染物。早在1946年发生在美国洛杉矶的光化学烟雾事件和1962年12月5日发生在英国伦敦的烟雾事件,其罪魁祸首就是汽车所排放出的高污染浓度尾气。目前全世界每年因空气污染而引发的各种人体疾病,已夺去上千万人的生命,另有上亿人的身心健康,正遭受到极大的威胁。为了保护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大气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全世界各国的科学家们都在为彻底消除各种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环境所造成的严重污染和破坏,而纷纷采取积极有效的解救措施和果断行动。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法国等,都在对控制机动车尾气中CO、HC、NOx等污染物的排放,采取了许多强制性的措施,现已取得了效好的控制效果。要获得高质量的控制和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的效果,就必须首先做到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铅”汽油,积极推广生产、使用“无铅”汽油和其它低污染性燃料;积极推广汽油机动车发动机配置燃油电子喷射装置,强制机动车辆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强制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等强制性措施。只有确保上述强制性措施都能够落到实处,控制和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才会大见成效。参考文献《内燃机的排气净化装置》发明专利公开号CN1184523A,《利用整体换热的改进型催化剂结构件》发明专利公开号CN1147287A和《排气净化装置》发明专利公开号CN1140481A。然而,上述专利公开文献中所述的技术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以下缺陷:一、上述汽车尾气净化装置其结构都比较复杂,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更换都不方便,实用性较差。二、上述汽车尾气净化器,均为贵金属催化净化器,使用时均对汽车自身条件有严格的要求,除了不能使用“含铅”汽油以外,还必须配置昂贵的氧传感器和燃油电子喷射装置。这些先决条件对我国的在用汽车的安装使用,都是不切合实际的。三、现有汽车尾气催化净化器,由于是采用贵重金属钯Pd、铂Pt、铑Rh等做主催化剂的活性组份物质,因此在使用时非常容易发生“铅中毒”现象,严重的制约了催化剂的使用寿命和净化尾气的效果。四、现有汽车尾气催化净化器中的贵金属催化剂,均是通过浸镀或刷镀而附着在蜂窝陶瓷载体或金属载体上的,因此在较大震动环境、高温强气流冲击环境和大幅度温差环境中,容易出现贵金属催化剂剥落现象,从而失去催化净化尾气的功能。五、现有汽车尾气催化净化器均为蜂窝陶瓷结构,虽然气阻较小,但使用时客易出现烧毁载体的现象,使催化净化器的使用寿命受到严重的威胁。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在汽车发动机化油器前端供油铜管上,先扣合安装上一组由金属钕制成的强磁性燃油净化器;然后再在汽车发动的尾气对接口处,通过对接法兰安装上催化净化器,最后再将催化净化器的排气管与原车上的尾气导管、中极消声器和终极消声器实现对接,即组成一个完整的汽车尾气催化净化装置。该净化装置结构简单,抗铅中毒,气阻较小,节约燃油,可直接对机动车尾气中的CO、HC、NOx、烃类等有害污染物,进行催化净化处理,同时将尾气中的噪音、火种等有害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到最低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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