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防汛抢险用钢桩无效
申请号: | 00256870.5 | 申请日: | 2000-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2457207Y | 公开(公告)日: | 2001-10-31 |
发明(设计)人: | 孙宗海;邹广德;张为春;刘景国;程治保;沈玉凤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河务局;山东工程学院汽车学院 |
主分类号: | E02D5/28 | 分类号: | E02D5/28 |
代理公司: | 山东专利法律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维斗 |
地址: | 250013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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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汛 抢险 用钢桩 | ||
1.一种防汛抢险用钢桩,主要包括有桩头[1]和桩体[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桩头[1]为钢质圆锥体,所述的桩体[3]为钢质圆柱体,在桩头[1]和桩体[3]的下部外周固定围绕有钢质旋进翼[2],在桩体[3]的上顶部有夹持头[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汛抢险用钢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夹持头[4]是在桩体[3]顶部之下有一个沿桩体[3]直径穿过的横柱[5],该横柱[5]的长度大于桩体[3]的直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汛抢险用钢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夹持头[4]是在桩体[3]的顶端沿直径在桩体[3]上开有凹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汛抢险用钢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桩体[3]为一空心圆柱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汛抢险用钢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旋进翼[2]在桩头[1]的部位其轴向投影直径逐渐增大,在桩体[3]的部位其轴向投影直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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