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烛光显字蜡烛无效
申请号: | 00262600.4 | 申请日: | 2000-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2454378Y | 公开(公告)日: | 2001-10-17 |
发明(设计)人: | 陈大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大山 |
主分类号: | C11C5/00 | 分类号: | C11C5/00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少琳 |
地址: | 3620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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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烛光 蜡烛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烛光显字蜡烛。
随着科学技术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蜡烛已由照明用品转向在娱乐、喜庆等场合使用,主要起装饰、添加喜庆气氛等作用。因此也产生了具有彩色、幻影、音乐、香味等功能的蜡烛产品。但是,在某些场合下,如果蜡烛燃烧后,能显示出表达特定意义的文字,不仅可以增添情趣,而且蜡烛产品也更具有吸引力。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市场需求,设计了一种烛光显字蜡烛,通过在蜡烛中设置有燃烧后可显字的载体,达到蜡烛燃烧后可显字的目的。
烛光显字蜡烛,包括有蜡烛体、蜡烛芯,其特征是:在蜡烛体内固定有显字物体,显字物体为条形或块状,也可设计为一定的造型,在显字物体的表面用特定溶液写上所需文字或图形。显字物体于蜡烛成型时置入蜡烛体内,在蜡烛体内的位置以不影响蜡烛芯燃烧为宜。显字物体随着蜡烛体的燃烧,而逐渐显露出来,经蜡烛燃烧后,显字物体不变形,且预先写上的文字或图形也显示出来。显字物体的大小及形状可随着蜡烛的大小及而改变,以不影响蜡烛燃烧和定形为前提。
本实用新型所设计的烛光显字蜡烛,针对市场需求而设计,不仅可以增添情趣,也可以使蜡烛产品更具有吸引力。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本实施例包括有蜡烛体(1)、蜡烛芯(2),在蜡烛体内固定有条形显字物体(3),在条形显字物体(3)的表面用特定溶液写上所需文字“生日快乐”。条形显字物体放入蜡烛成型模具中,把溶解后的石蜡倒入模具里冷却后取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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