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煤气自救报警器无效
申请号: | 00265934.4 | 申请日: | 2000-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454837Y | 公开(公告)日: | 2001-10-17 |
发明(设计)人: | 张泽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泽 |
主分类号: | G08B21/12 | 分类号: | G08B21/12;A62B3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200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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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煤气 自救 报警器 | ||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报警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煤气自救报警器。
目前在市场上出售的有关煤气报警装置多为仅有报警功能,在发生煤气泄漏报警时,若人们未能发现如正在熟睡中则往往可能酿成大祸。也就是缺少一种即可以报警又可实现自救的报警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为提供一种即可报警,又可实施一定自救措施的煤气自救报警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由以下装置实现的:既包括有煤气报警器,还包括有与煤气报警器的电扬声器并联的牵引电磁铁,所述牵引电磁铁的主体固连于一个板上,在所述的板上还固连一个有转轴的L型金属杆,所述转轴是在L型金属杆长、短杆两部分交点上,一个弹簧两端分别与L型金属杆和所述的板固连,L型金属杆长杆自由一端的端头固连一重物,而其短杆为一个与可被牵引电磁铁主体吸、放的牵引电磁铁的牵引头联动的联动短杆这样一个装置实现的。
采用这种煤气自救报警器并安装在近窗的合适位置后,由于在报警器报警时与煤气报警器电扬声器并联的牵引电磁铁同时动作,吸引牵引电磁铁可活动的副体而使L型金属杆失控,在固定在板上的弹簧的作用下L型金属杆快速转动,固定装在L型金属杆长杆自由端的重物也随之快速移动或推开窗户或击碎窗玻璃。从而可实现当煤气在室内产生足以使人受害的浓度时报警器自动报警,而且可以在报警同时本实用新型或推开窗户、或击碎窗玻璃。这样因新鲜空气进入室内,而避免了因煤气浓度过高伤害室内人员甚至使人毙命的问题。
下面结合实施例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
图1本实用新型构成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动作后状态示意图
如图1所示煤气报警器1的报警喇叭与固定在木板6上的牵引电磁铁2的电磁线圈并联,L型铁杆4的长、短杆交点与固定在木板6上的轴套7的轴固定连接,L型铁杆4的长杆与一端固定在木板6上的弹簧6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动作前L型铁杆4的短杆的自由端由牵引电磁铁2的活动牵引头挡压住。在L型铁杆4的长杆的自由一端固定装有一重锤8。
此外,L型铁杆4的短杆自由端,也可与活动牵引头3采用活动联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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