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水粘合力稳定性的一次性吸收制品无效
申请号: | 00803332.3 | 申请日: | 2000-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338949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3-06 |
发明(设计)人: | F·辛内利;A·科拉英尼;A·A·托顿;H·S·芒罗;B·J·泰伊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15/58 | 分类号: | A61L15/58;A61F13/15;A61F5/4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白益华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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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粘合 稳定性 一次性 吸收 制品 | ||
1.一种一次性吸收制品,它包含面对穿用者的表面和面对服装的表面,所述面对穿用者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包含粘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剂具有按本文所述试验方法确定的初始剥离强度(PI)和处于水中之后的最终剥离强度(PF),PI/PF的比值为2∶1至2∶4,所述粘合剂按本文试验确定的吸水能力至少为所述粘合剂的3重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初始剥离强度(PI)与所述最终剥离强度(PF)的比值为2∶1.25至2∶2。
3.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剂的所述初始剥离强度(PI)为0.1-5.0N/cm。
4.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剂的所述初始剥离强度(PI)为0.5-3.0N/cm。
5.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粘合剂形成具有以毫米(mm)计的厚度C的层,
所述粘合剂具有于25℃(77°F)的粘性模量G"25,
所述粘性模量G"25(100弧度/秒)和所述粘合剂的所述厚度C满足以下关系式:
G"25≤[(7.00+C)×3000]Pa。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吸收制品(10),其特征在于所述粘性模量G"25(100弧度/秒)与所述厚度C满足以下关系式:
G"25≤[(5.50+C)×1700]Pa。
7.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剂具有于37℃(100°F)的弹性模量G′37,具有于37℃(100°F)测得的粘性模量G"37,选择所述粘合剂以使其具有:
a)G′37(1弧度/秒)在500-20000Pa的范围内,较好为700-15000Pa,最好为1000-10000Pa;
b)G"37(1弧度/秒)在100-15000Pa的范围内,较好为100-10000Pa,最好为300-5000Pa;
c)G′37(1弧度/秒)/G"37(1弧度/秒)的比值在1-30的范围内。
8.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剂是基本上不溶于水的压敏粘合剂,包含形成三维基体的聚合物,并包含所述粘合剂的少于10重量%,较好是少于5重量%的水胶体颗粒。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剂包含:
a)聚合物,选自丙烯酸类聚合物、磺化聚合物、聚乙烯醇、聚乙烯基吡咯烷、聚环氧乙烷,或者它们的混合物,以及
b)增塑剂,选自多元醇、聚乙二醇、山梨醇、水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剂是亲水-疏水混合相的粘合剂。
11.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剂由聚合均相含水反应混合物形成,所述混合物包含占反应混合物5-50重量%的亲水单体、占反应混合物10-50重量%的除水以外的增塑剂、占反应混合物最多达50重量%的非离子单体、以及占反应混合物最多达40重量%的水。
12.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该制品所述面对穿用者的表面包含至少一个非粘合剂部分。
13.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剂形成连续层。
14.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通过缝隙涂覆将所述粘合剂施用到所述面对穿用者的表面上。
15.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品包含底片,所述底片与所述粘合剂直接接触。
16.如以上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收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品包含顶片、底片和位于所述顶片和所述底片中间的吸收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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