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表示针的电子表无效
申请号: | 00805387.1 | 申请日: | 2000-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344384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4-10 |
发明(设计)人: | 里馆贵之;筱裕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精工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4B19/00 | 分类号: | G04B19/00;G04B45/00;G04C3/00;G04C3/1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天安,温大鹏 |
地址: | 日本千叶***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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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表示 电子表 | ||
1.一种带表示针的电子表,其特征在于,具备:表示时间的指针(101、102);与所述指针(101、102)分开设置的第1、第2表示针(103、104);使所述第1、第2表示针(103、104)在规定范围内相互向相反方向往复回转的回转机构;限制所述第1、第2表示针(103、104)的可动范围、并可调整限制位置的限制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表示针的电子表,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转机构使所述第1、第2表示针(103、104)以同一速度往复回转。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表示针的电子表,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转机构具备按规定量交替地进行正转和反转的钟表用步进马达(200),以及将所述步进马达(200)的回转运动传递给所述第1和第2表示针(103、104)的轮系。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带表示针的电子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制机构由可自由回转地安装在规定位置上、具有偏心凸部(308)的第1卡合部(226),和设在包含于所述轮系中的轮子(209)上的第2卡合部(225)构成,当所述表示针(103、104)将要向被限制的可动范围外回转时,所述第1卡合部(226)与第2卡合部(225)卡合,限制所述第1和第2表示针(103、104)的回转。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带表示针的电子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表是电子手表(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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