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改进的牙齿增白效应的口腔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00805516.5 | 申请日: | 2000-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345223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4-17 |
发明(设计)人: | A·乔伊纳;D·W·索恩怀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7/20 | 分类号: | A61K7/20;A61K7/1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温宏艳,刘玥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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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改进 牙齿 增白 效应 口腔 组合 | ||
1.一种含有微粒磨料清洁剂、过氧化合物和所述过氧化物的催化剂的、具有改进的牙齿增白效应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剂是含铁化合物五配位基含氮配体,其中配体中存在的甲基胺部分的C-H基团的H原子被其它基团取代。
2.按照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剂为FeMeN4Py。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过氧化合物选自过氧化氢、过氧化氢释放剂、过氧酸和它们的混合物。
4.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FeMeN4Py是该制剂的0.0005至0.5%(重量)。
5.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过氧化合物是过氧化氢并且占该组合物重量的0.001至5%(重量)。
6.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过氧化合物是过氧化脲并且是该组合物重量的0.001至15%(重量)。
7.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过氧化合物是过氧化氢释放剂并且是该组合物重量的0.001至60%(重量)。
8.含有至少两种独立保存的制剂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一种制剂含有上述任一权利要求的过氧化合物,并且另一种制剂含有上述任一权利要求的催化剂,并且其中独立保存的制剂同时分配并且在刷洗之前彼此接触。
9.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氧化合物和催化剂作为牙齿增白剂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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