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生产接触镜片和其它眼科产品的带有保护涂层的镜片模具无效
申请号: | 00808787.3 | 申请日: | 2000-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355739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6-26 |
发明(设计)人: | 李洪文;多米尼克·V·鲁肖;赖玉勤;霍恩叶·黄 | 申请(专利权)人: | 博士伦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33/56 | 分类号: | B29C33/56;B29C35/08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过晓东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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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生产 接触 镜片 其它 眼科 产品 带有 保护 涂层 模具 | ||
1.一种用于制造至少一个置于眼上或眼内的眼科产品的模具组件,该模具组件包括一对匹配的透明树脂模具材料制成的模具部件,其中在该模具部件的凹面上涂有无机材料涂层以保护所述模具部件免受用于制造所述眼科产品的单体的腐蚀,该保护性涂层永久并外部地涂敷在模具组件的凹面上,并与由该模具部件模制的眼科产品的表面在本质上是不反应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眼科产品是接触镜片或人工晶状体。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模具部件是注射模塑制成的,并具有足够的尺寸稳定性,以致于在模具部件生产后的1天至6个月的期间偏离指定的曲率半径在+/-20微米之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在使用灯光固化所述的镜片材料时,所述的用于制造模具的透明树脂透射大于20%的紫外线光。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保护性涂层包括含硅的材料。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保护性涂层包括一种或多种金属氧化物。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保护性涂层是均匀的、连续的、并且足够致密以形成单体扩散的阻挡层。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涂层是使用等离子体增强化学蒸汽沉积(PECVD)法均匀地涂敷的。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涂层的厚度在10nm到5微米之间,并永久地粘贴在模具的表面。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模具是从由聚氯乙烯(PVC)、聚碳酸酯、聚苯乙烯、聚酯、聚砜、聚丙烯酸酯或聚甲基丙烯酸酯组成的一组聚合物中选出的材料制成的。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保护性涂层包括氧化硅、氮化硅或由硅、氧和氮组成的一组的材料。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保护性涂层包括TiO2或TiN。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保护性涂层包括Ta2O5。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保护性涂层包括Al2O3。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保护性涂层包括由不同涂层材料构成的复层。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各个模具部件是由不同涂层材料涂敷的。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无机涂层包含少量的碳。
18.至少可制备一个软性接触镜片的模具组件,该模具组件包含至少由透明树脂模制的一个前模具部件和一个后模具部件,其透射光化性光至少为20%,并且具有足够的尺寸稳定性以限制模具在模制产品后的1天至6个月的期间内偏离指定曲率半径+/-20微米以内,其中各个模具部件具有10nm至5微米厚的保护性无机涂层,该涂层与由模具组件模制的镜片是不反应的,且由此,该涂层保护镜片模具的凹面免受在模具中用于形成镜片的单体的化学侵蚀。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用于制造模具的树脂具有比聚丙烯更大的尺寸稳定性和更高的透光率。
20.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树脂是聚碳酸酯、聚丙烯酸酯或聚苯乙烯。
21.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后模具部件有一个储槽用于收集生产过程中溢流出来的单体,其中所涂敷的涂是保护溢流储槽和模腔。
22.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模具组件,其中所述的涂层均匀并连续地涂敷在镜片模具上并保护模具免受聚乙烯吡咯烷酮或二甲基丙烯酰胺单体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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