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中央装置、终端装置、用户系统管理装置与它们的控制方法,以及录有程序的媒体无效
申请号: | 00809055.6 | 申请日: | 2000-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1355905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6-26 |
发明(设计)人: | 辻知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NTT通讯产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F17/60 | 分类号: | G06F17/60;G07G1/1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吴增勇,傅康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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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中央 装置 终端 用户 系统管理 它们 控制 方法 以及 程序 媒体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可以高效、顺利地执行对所提供的服务或商品的价款缴付操作的中央装置、终端装置与用户系统管理装置,控制上述装置的方法,以及录有程序的媒体。
背景技术
传统的邮购售货操作,举例来说,可按如下步骤进行。首先,由接到消费者商品订单的邮购公司开出该商品的价款单,然后将开出的价款单邮寄该消费者。接着,该消费者收到价款单后在金融机构或收费代理店缴付单上开出的价款。然后,邮购公司在确认商品价款付讫后,将该商品发送该消费者。
也有这样的情况,由一个代表邮购公司执行价款管理操作的代理机构具体执行与价款单开出或价款缴付有关的价款管理操作。
当消费者在订购某种商品后更换商品,邮购公司就会向该消费者更改价款。价款更改后,更改前开出的价款单也就随之作废。因此,邮购公司必须开出一份新的价款单,并将开出的价款单邮寄该消费者。
再有,当价款单被消费者丢失的场合,必须以同样的方式重开价款单。另外,消费者未足额付款时,也须为欠款再开价款单。
为此,本发明提供了可以高效、顺利地执行对所提供的服务或商品的价款缴付操作的中央装置、终端装置与用户系统管理装置,以及用以控制上述装置的方法和录有程序的媒体。
发明内容
依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经由通信线路跟用以价款被缴付信息输入的终端装置连接的中央装置,该中央装置包括:存放代表价款与消费者的价款数据的价款数据存储器;存放对应于上述价款数据的付款数据的付款数据存储器;价款数据控制器,用以接收由终端装置发送的代表消费者的消费者数据,从上述价款数据存储器读取对应于消费者数据的价款数据,并将该价款数据发送给终端装置;以及付款数据控制器,用以接收来自终端装置的表示对应于价款数据的价款已缴付的付款信息数据,并将基于该付款信息数据生成的付款数据登入付款数据存储器。
上述付款数据控制器可将付款信息数据发送给外部用户系统管理装置。
依据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经由通信线路与中央装置连接的终端装置,该中央装置包括:存放代表价款与消费者的价款数据的价款数据存储器;存放对应于上述价款数据的付款数据的付款数据存储器;价款数据控制器,用以接收来自外部终端装置的代表该消费者的消费者数据,从上述价款数据存储器读取对应于该消费者数据的价款数据,并将该价款数据发送给所述外部终端装置;以及付款数据控制器,用以接收来自上述外部终端装置的表示对应该价款数据的价款被缴付的付款信息数据,并将基于该付款信息数据生成的付款数据登入付款数据存储器,其中,所述终端装置包括:用以向中央装置发送消费者数据的消费者数据发送机;用以接收来自中央装置的对应于该消费者数据的价款数据的价款数据接收机;根据价款数据接收机所接收的价款数据来显示包含某项价款的价款信息的显示器;以及付款信息数据发送机,用来基于所接收的价款数据来缴付价款,并将该付款信息数据发送给中央装置。
依据本发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经由通信线路与中央装置连接的终端装置,该中央装置包括:存放代表价款与消费者的价款数据的价款数据存储器;存放对应于上述价款数据的付款数据的付款数据存储器;价款数据控制器,用以接收发自外部终端装置的代表该消费者的消费者数据,从上述价款数据存储器读取对应于消费者数据的价款数据,并将该价款数据发送给所述外部终端装置;以及付款数据控制器,用以接收来自该外部终端装置的表示对应于上述价款数据的价款被缴付的付款信息数据,并将基于该付款信息数据生成的付款数据登入付款数据存储器,其中,所述终端装置包括:用以向中央装置发送消费者数据的消费者数据发送机;用以接收来自中央装置的对应于该消费者数据的价款数据的价款数据接收机;用以根据价款数据接收机所接收的价款数据显示包含价款的价款信息的显示器;付款信息数据发送机,用以基于所接收的价款数据来缴付价款,并将该付款信息数据发送给中央装置;以及用以读取上述消费者数据的阅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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