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可视指示器装置的电子设备无效
申请号: | 00810078.0 | 申请日: | 2000-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1360785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7-24 |
发明(设计)人: | T·桑德柳斯;M·埃克;A·阿贝里 | 申请(专利权)人: | 艾利森电话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栾本生,李亚非 |
地址: | 瑞典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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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可视 指示器 装置 电子设备 | ||
1.一种电子设备(1),其具有外壳(10)、在所述外壳中的一个指示器窗口(3)以及可视指示器装置(22),其通过所述指示器窗口(3)发射一个可见光信号(23),以指示设备状态,该设备还包括下列部件中的至少一个部件,其工作在基本上覆盖红或红外光的第一光范围内:用于发送红外光的IR发送器(30)、用于接收红外光的IR接收器(30)、对红外光敏感的电子部件(40)或者对红外或红光敏感的光检测器(29),其特征在于:
可见光信号(23)被提供在第二光谱范围内,其基本上覆盖蓝光并在所述第一光谱范围之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蓝光具有大约470nm的波长。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设备,其中蓝光具有大约430nm的波长。
4.如前面任何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其中可视指示器装置(22)包括适用于发射蓝光的发光二极管(LED)。
5.如前面任何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其中指示器窗口(3)对于第二光谱范围内的光透明,而对于第一光谱范围内的光不透明。
6.如前面任何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还包括一个控制器(50),其用于响应于电子设备(1)和外部设备(123,140)之间的一条无线通信链路(134,135)的确定状态而产生可见光信号(23)。
7.如前面任何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无线通信链路是到移动通信网(100)中的无线台(123)的一条无线链路(134)。
8.如前面任何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无线通信链路是短程红外链路(135),优选地是IrDA链路,用于与所述外部设备(140)的信息交换。
9.如前面任何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其中设备是一个无线电话,优选地是一个移动电话(1)。
10.如前面任何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其中设备是膝上计算机、无线寻呼机、通信装置(个人数字助手)或资源组织者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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