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计算机系统无效
申请号: | 01103383.5 | 申请日: | 2001-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368688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9-11 |
发明(设计)人: | 蔡文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5/00 | 分类号: | G06F15/00;G06F9/4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敏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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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计算机系统 | ||
1.一计算机系统,其包含有:
一存储器,用来存储程序与数据;
一处理器,用来执行存储在该存储器中的程序;
一显示装置,用来显示由程序产生的影像图形;
一输入装置,连接到该处理器,其中使用者能通过该输入装置,将数据输入该处理器执行的程序中;以及
第一与第二文件,至少利用一第一程序,以重叠的方式同时显示在该影像显示器上;
其中在使用者利用该第一程序与该输入装置处理该第一文件时,显示在该显示装置的第一文件的重叠部分,会完全使使用者看到,而显示在该显示装置的第二文件的重叠部分,则只会使使用者看到一部分,因此使用者在处理该第一文件时,还能部分看到该第二文件。
2.如权利要求1的计算机系统,其中该第一与第二文件会同时以该第一程序处理与显示。
3.如权利要求2的计算机系统,其中使用者能用该第一程序,切换该第一与第二文件,使该第二文件的重叠部分能被完全看见,而该第一文件的重叠部分则只能看到一部分,使该使用者能处理该第二文件。
4.如权利要求1的计算机系统,其中该第一文件是用该第一程序处理与显示的,而该第二文件则是在同时用一第二程序处理与显示。
5.如权利要求4的计算机系统,其中该第一与第二程序会在一视窗型平台中执行,而使用者能用该视窗型平台切换该第一与第二文件,使该第二文件的重叠部分能完全被看见,而该第一文件的重叠部分则只能看到一部分,使该使用者能处理该第二文件。
6.如权利要求1的计算机系统,其中该第一与第二文件会以不同颜色,显示在影像显示器中。
7.如权利要求1的计算机系统,其中该第一与第二文件会以不同灰阶,显示在该显示装置中,该第一文件有较深的灰阶,而该第二文件为较浅的灰阶。
8.如权利要求1的计算机系统,其中该第二文件对使用者的可见度,是由一透明要素所定义的,其中该透明要素可由使用者以该输入装置控制。
9.如权利要求1的计算机系统,其中该第一程序是一编辑程序,或一工作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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