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铁水、钢水脱磷剂无效
申请号: | 01106494.3 | 申请日: | 2001-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372009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0-02 |
发明(设计)人: | 余志祥;陈念铀;李江;刘万善;高福铭;郑昌大;高福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钢实业星源总公司;武汉市东方电工材料厂 |
主分类号: | C21C7/064 | 分类号: | C21C7/064 |
代理公司: | 武汉天力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程祥,冯卫平 |
地址: | 430080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铁水 钢水 脱磷剂 | ||
本发明涉及一种铁水、钢水脱磷剂,尤其是炼铁、炼钢生产中用于降低钢铁中磷含量的脱磷剂。
磷对大多数钢种来讲是起有害作用的,它降低钢的冲击韧性,尤其是低温冲击韧性,磷的枝晶偏析使板材产生带状组织,造成钢板各向异性。降低钢铁中的磷含量,对提高钢的产品质量、扩大产品品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发明就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降低钢铁中磷含量的铁水、钢水脱磷剂。
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铁水、钢水脱磷剂,尤其是炼铁、炼钢生产中用于降低钢铁中磷含量的脱磷剂,由30%~60%的氧化铁Fe2O3·FeO、30%~60%的活性石灰CaO、5%~20%的氟化钙CaF2组成,上述百分比均为重量百分比。
按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获得的脱磷剂,用常用的投入法、顶喷法或喷吹法加入铁水、钢水中,与铁水、钢水中有关物质反应,即可达到脱磷目的。本发明具有脱磷效率高、使用方便、成本低,对环境污染较少等优点。
下面给出本发明的实施例。
实施例一:氧化铁(Fe2O3·FeO)30%、活性石灰(CaO)50%、氟化钙(CaF2)20%。
实施例二:氧化铁(Fe2O3·FeO)60%、活性石灰(CaO)30%、氟化钙(CaF2)10%。
实施例三:氧化铁(Fe2O3·FeO)35%、活性石灰(CaO)60%、
氟化钙(CaF2)5%。
实施例四:氧化铁(Fe2O3·FeO)36%、活性石灰(CaO)45%、
氟化钙(CaF2)19%。
实施例五:氧化铁(Fe2O3·FeO)50%、活性石灰(CaO)36%、
氟化钙(CaF2)14%。
实施例六:氧化铁(Fe2O3·FeO)30%、活性石灰(CaO)60%、
氟化钙(CaF2)10%。
以上均为重量百分数。按上述任一实施例的比例选取的物质粉碎、均匀搅拌、按0.5~1mm的粒度造粒即得所需产品。也可根据需要在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内任选取一组比例的物质按本发明提供的制造方法获得脱磷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武钢实业星源总公司;武汉市东方电工材料厂,未经武钢实业星源总公司;武汉市东方电工材料厂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01106494.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