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城市生活垃圾氧气顶吹直接熔融气化燃烧及其发电技术无效
申请号: | 01107088.9 | 申请日: | 2001-0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302973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7-11 |
发明(设计)人: | 王华;马文会;姚刚;何方;包桂蓉;胡建杭;黄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理工大学 |
主分类号: | F23G5/027 | 分类号: | F23G5/027;F23G5/14;F23G5/46 |
代理公司: | 云南协立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旃习涵 |
地址: | 650031 ***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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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城市生活 垃圾 氧气 顶吹 直接 熔融 气化 燃烧 及其 发电 技术 | ||
1、城市生活垃圾氧气顶吹直接熔融气化燃烧及其发电技术,其特征是:将生活垃圾收集、大型生活垃圾经粗碎后送入熔融气化燃烧炉内进行熔融气化燃烧,同时在燃烧炉内加入固硫剂、固氯剂及辅助燃料与工业氧气、熔融燃烧完毕后产出有价金属合金、熔融渣、可燃性气体和烟气,可燃性气体和烟气与经予热后的二次空气分别送入余热锅炉内进行二次燃烧,产生的蒸汽通过发电机组发电,产生的飞灰重新送入熔融燃烧炉气化燃烧,由余热锅炉产生的烟气和飞灰经无害化处理,再排入大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生活垃圾氧气顶吹直接熔融气化燃烧及其发电技术,其特征是固硫剂是碳酸钙或氧化钙,加入量保证Ca/s不小于1.5,熔融渣中的CaO/SiO2 0.8-1.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生活垃圾氧气顶吹直接熔融气化燃烧及其发电技术,其特征是:固氯剂为苏打加入量为3-7%(占垃圾总重的百分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生活垃圾氧气顶吹直接熔融气化燃烧及其发电技术,其特征是:辅助燃料为煤,加入量为0-30%(占垃圾总重的百分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生活垃圾氧气顶吹直接熔融气化燃烧炉,其特征是:在余热锅炉上加装有省煤器和空气予热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生活垃圾氧气顶吹直接熔融气化燃烧炉,其特征是:用硝石灰和活性炭净化处理余热锅炉产生的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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