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电子邮件功能的移动电话无效
申请号: | 01108310.7 | 申请日: | 2001-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311619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9-05 |
发明(设计)人: | 石垣纯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Q7/32 | 分类号: | H04Q7/32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宋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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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电子邮件 功能 移动电话 | ||
1、一种移动电话,包括:
电话号码簿,在该号码簿内登录电子邮件地址;以及
浏览器功能键,在上述电话号码簿中通过选择来显示电子邮件地址时,通过按压上述浏览器功能键来切换到邮件创建模式。
2、如权利要求1的移动电话,其中,上述浏览器功能键是切换到非话音信息通信模式的键。
3、如权利要求1的移动电话,其中,在电子邮件目的地地址已被登录在电话号码簿中时,将邮件地址作为“新的邮件”自动地登录到邮件创建模式中。
4、如权利要求1的移动电话,其中,在邮件目的地地址未被登录在电话号码簿中时,将目的地的电话号码作为“新的邮件”自动地登录到邮件创建模式中。
5、如权利要求3的移动电话,其中,在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都未被登录时,禁止通过按压上述浏览器功能键来切换到邮件创建模式。
6、如权利要求4的移动电话,其中,在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都未被登录时,禁止通过按压上述浏览器功能键来切换到邮件创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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