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内容记录方法与装置、内容重放方法与装置及记录媒体无效
申请号: | 01109575.X | 申请日: | 2001-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1326191A | 公开(公告)日: | 2001-12-12 |
发明(设计)人: | 猪羽涉;日暮诚司;菅原隆幸;黑田義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胜利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11B19/02 | 分类号: | G11B19/02;G11B23/3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谢丽娜,余朦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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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容 记录 方法 装置 重放 媒体 | ||
1.一种内容记录方法,其特征在于,把内容、表示该内容的正当性的署名信息、表示该署名信息被记录的标志记录在记录媒体上。
2.一种内容重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检测到表示将要重放的内容的正当性的署名信息存在的标志时,根据上述署名信息开始验证上述内容的正当性,同时,开始进行上述内容的重放,当根据上述署名信息而验证上述内容正当性的结果确认上述内容是不正当的内容时,停止上述内容的重放,从而不允许进行重放。
3.一种内容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设有记录装置,把内容、表示该内容的正当性的署名信息、表示该署名信息被记录的标志记录在记录媒体上。
4.一种内容重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检测到表示将要重放的内容的正当性的署名信息存在的标志时,根据上述署名信息开始验证上述内容的正当性,同时,开始进行上述内容的重放,当根据上述署名信息验证上述内容正当性的结果确认上述内容是不正当的内容时,停止上述内容重放,从而不允许进行重放。
5.一种记录媒体,其特征在于,记录有:内容、表示该内容的正当性的署名信息、表示该署名信息被记录的标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记录媒体,其特征在于,上述署名信息是使用数字署名方式的署名信息。
7.一种内容重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进行将要重放的内容的正当性的验证期间,开始进行上述内容的重放,当上述内容的正当性的验证结果确认为上述内容是不正当的内容时,停止上述内容的重放,从而不允许进行重放。
8.一种内容重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进行将要重放的内容的正当性的验证期间,开始进行上述内容的重放,当上述内容的正当性的验证结果确认上述内容是不正当的内容时,停止上述内容的重放,从而不允许进行重放。
9.一种内容重放方法,根据表示将要重放内容的正当性的署名信息A来进行上述内容的正当性验证,来控制上述内容的重放,其特征在于,
根据上述署名信息A来开始验证上述内容的正当性,同时,开始进行上述内容的重放,
根据上述署名信息A对上述内容的正当性的验证是:把在内置存储器中已经存储的成为不正当对象的署名信息与上述署名信息A进行比较,①当被储存在内置存储器中的作为上述不正当对象的署名信息与上述署名信息一致时,不验证上述署名信息A的内容本身,而判断上述内容为不正当内容,②当储存在内置存储器中的作为上述不正当对象的署名信息中没有与上述署名信息A相一致的信息时,验证上述署名信息A的内容本身,当判断上述内容为正当内容时,把上述署名信息A作为成为不正当对象的署名信息新存入内置存储器中,
当上述内容的正当性验证的结果是上述内容被判断为不正当内容时,停止上述内容的重放,而不允许进行重放。
10.一种内容重放方法,根据表示将要重放的内容的正当性的署名信息A来进行上述内容的正当性的验证,来控制上述内容的重放,其特征在于,
根据上述署名信息A对上述内容的正当性的验证是:把在内置存储器中已经存储的成为不正当对象的署名信息与上述署名信息A进行比较,①当被储存在内置存储器中的作为上述不正当对象的署名信息与上述署名信息一致时,不验证上述署名信息A的内容本身,判断上述内容为不正当内容,②当储存在内置存储器中的作为上述不正当对象的署名信息中没有与上述署名信息A相一致的信息时,验证上述署名信息A的内容本身,当判断上述内容为正当内容时,把上述署名信息A作为成为不正当对象的署名信息新存入内置存储器中,
当上述内容的正当性验证的结果是上述内容被判断为不正当内容时,不允许进行上述内容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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