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香麻辣海鲜食品制作无效
申请号: | 01115136.6 | 申请日: | 2001-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1397206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2-19 |
发明(设计)人: | 王新仁;刘桂香;王坤;王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新仁 |
主分类号: | A23L1/33 | 分类号: | A23L1/33;A23L1/0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7017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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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麻辣 海鲜 食品 制作 | ||
1、香麻辣海鲜食品制作是将海鲜食品进行精选洗净、晾干,其特征在于将鲜虾、或小虾及无骨刺鱼类的海鲜选择加工、晾干后,步骤如下:
a.将此加工的海鲜放置在由姜汁、枸杞子、茴香、辣油、五香粉、酒、糖调配而成的酱汁中浸泡或腌制半小时至6小时以上,然后取出沥干,
b.将植物油放锅中加温,把辣椒、麻椒、小茴香、芝麻、丁香、草果、大茴香、桂皮、木香、砂仁、白芷、山奈、良姜、枸杞子、五味子、甘草调料品分别放油锅中煎,然后捞出调料,
c.将上述加工过的海鲜放置以上油锅中煎熬,然后加酒、糖出锅,再装瓶、装袋并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密封放置。
2、按权利要求1所述香麻辣海鲜食品制作,其特征在于将辣椒、麻椒、大、小茴香、芝麻、丁香、草果、桔皮、木香、砂仁、白芷、山奈、姜、枸杞子、五味子、甘草放在植物油的油锅中,在温度60℃至80℃煎熬10至150分钟后,捞出调料。
3、按权利要求1所述香麻辣海鲜食品制作,其特征在于将虾、无骨刺鱼类的海鲜,放在有辣椒、麻椒、芝麻、茴香、桂皮、木香、姜、枸杞子调料的油锅中,在80至100度油锅中煎熬5至60分钟,使加工海鲜外表呈金黄色或淡红色出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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