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线电台和所用的变频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1116289.9 | 申请日: | 2001-02-16 |
公开(公告)号: | CN1309477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8-22 |
发明(设计)人: | 都木哲也;海琳正隆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电气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B1/40 | 分类号: | H04B1/4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志醒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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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电台 所用 变频 方法 | ||
1.一种具有用直接变频系统的接收系统和用单一变频系统的发射系统并且具有共用于所述接收系统中的直接变频和所述发射系统中的单一变频的本机振荡器的无线电台,包括
第一变频装置,用于对输入到所述发射系统的单一变频的变频器中的所述本机振荡器的本振频率变频,以使所述发射系统的中频不等于接收频率和发射频率之间的差值。
2.按照权利要求1的无线电台,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第二变频装置,用于进一步对所述接收系统直接变频的所述本振频率变频。
3.按照权利要求1的无线电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变频装置包括一个用于将所述本振频率倍频一个变频常数的倍频单元。
4.按照权利要求3的无线电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倍频单元包括至少一个倍频器和一个分频器。
5.按照权利要求4的无线电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变频器是一个M(非零正整数)倍频器,所述分频器是一个N(非零正整数,且M≠N)分频器。
6.按照权利要求1的无线电台,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信道控制装置,用于同时可变地控制所述发射系统和所述接收系统的信道频率。
7.按照权利要求6的无线电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信道控制装置设计成能可变地控制所述本振频率和所述第一变频装置的变频常数。
8.按照权利要求6的无线电台,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个第二本机振荡器,用于在所述发射系统中正交调制一个基带信号,
其中所述信道控制装置可变地控制所述发射和接收系统的所述第二本机振荡器的振荡频率和所述本机振荡器的本振频率。
9.按照权利要求7的无线电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信道控制装置控制所述发射和接收信道频率,使得发射和接收信道频率可以恒定地保持预定间隔。
10.按照权利要求9的无线电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电台用在一个WCDMA通信系统中。
11.一种变频方法,用于具有用直接变频系统的接收系统和用单一变频系统的发射系统并且具有共用于所述接收系统中的直接变频和所述发射系统中的单一变频的本机振荡器的无线电台,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对输入到所述发射系统的单一变频的变频器中的所述本机振荡器的本振频率变频,以使所述发射系统的中频不等于接收频率和发射频率之间的差值。
12.按照权利要求11的变频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对所述接收系统的直接变频的所述本振频率进一步变频的步骤。
13.按照权利要求11的变频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可变地同时控制所述发射系统和所述接收系统信道频率的步骤。
14.按照权利要求13的变频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步骤:同时和可变地控制在所述发射系统中正交调制一个基带信号的第二本机振荡器的振荡频率和所述发射和接收系统中的本机振荡器的本振频率。
15.按照权利要求13的变频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和接收信道频率可以可变地被控制,以使所述频率可以恒定地保持预定间隔。
16.按照权利要求15的变频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用于WCDMA通信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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