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双向记录的无线语音会议装置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1118485.X | 申请日: | 2001-06-01 |
公开(公告)号: | CN1389854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1-08 |
发明(设计)人: | 李嘉华;曾鸿图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保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10L21/00 | 分类号: | G10L21/00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红,潘培坤 |
地址: | 台湾***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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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双向 记录 无线 语音 会议 装置 方法 | ||
1.一种具有双向记录的无线语音会议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固定式装置,是以至少一电话线而连接于一交换机/电讯局,用于将拨号方的语音信号转换为射频信号进行发射,并且可接收射频信号并转换为语音信号至拨号方;
至少一可携式装置,与固定式装置之间以射频信号无线传输,用于输出拨号方的语音供使用者接听,并且可接收使用者的语音输入,以射频信号发射至固定式装置中,并且
使用者能够通过可携式装置记录并重播语音会议的语音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记录的无线语音会议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进行所述无线语音会议前,已先将固定式装置登记进入可携带式装置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记录的无线语音会议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会议装置还包括有多个固定式装置与多个可携式装置,且多个固定式装置与多个可携式装置之间是交互登记的关系,可互相交互传输使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记录的无线语音会议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使用者采用其他相同规格系统的可携式装置登记进入固定式装置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记录的无线语音会议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携式装置登记进入于其他相同规格系统的固定式装置中,配合使用另一固定式装置参加另一个语音会议。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双向记录的无线语音会议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语音会议装置可执行单方对多方的通信处理模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记录的无线语音会议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语音会议装置中的可携式装置进行语音会议时的有效距离,是依据可携式装置与设置于另一固定区域中的固定式装置两者之间的有效传输范围决定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记录的无线语音会议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使用者可使用固定式装置执行外部拨号,配合额外加入的可携式装置进行拨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记录的无线语音会议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式装置包括:
一接口电路,其一端连接至一电话线插座中,作为语音会议装置开始一电话拨号用的负载阻抗;
一语音电路,连接于接口电路,用于管理由接口电路接收及传送的信号;
一中央处理单元,连接于语音电路,它为一主要控制元件,以控制固定式装置中的信号处理;
一数字信号处理模块,连接于中央处理单元,用于处理记录与重播的信号;
一储存单元,连接于数字信号处理模块,用于储存会议中进行的语音信号;及
一射频模块,连接于中央处理单元,以射频信号模式发射信号至可携式装置中,且可接收可携式装置发射的射频信号。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双向记录的无线语音会议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式装置中的中央处理单元所述的信号处理包括将电话线之类的模拟信号传换为数字信号,再处理为射频信号而由射频模块发射出去;并且可将射频模块接收的射频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再进一步转换为模拟信号而由电话线传送。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双向记录的无线语音会议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
一电源供应模块,其输入端连接至一电源线插座中,其输出端分别连接至中央处理单元及射频模块中,以提供电源;及
一充电电路,连接于电源供应模块的输出端,为固定式装置充电。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记录的无线语音会议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携式装置还包括:
一射频模块,以射频信号模式将信号发射至固定式装置中,并且可接收固定式装置传输的射频信号;
一中央处理单元,与射频模块相连接,它为一主要控制元件,以控制可携式装置中的信号处理;
一语音输出模块,连接于中央处理单元,用于播放语音信号;及
一语音输入模块,连接于中央处理单元,用以提供使用者语音输入可携式装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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