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将制品涂敷到角蛋白纤维如睫毛或眉毛上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1121467.8 | 申请日: | 2001-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3287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1-02 |
发明(设计)人: | J·-L·H·格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莱雅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D34/04 | 分类号: | A45D34/04;A45D34/00;A45D40/2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郑建晖,林长安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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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制品 涂敷到 角蛋白 纤维 睫毛 眉毛 装置 | ||
1.一种用于将制品涂敷到角蛋白纤维(C)、例如睫毛或眉毛上的装置(1),包括一个支座(2、20),所述支座(2、20)由一种第一材料制成,并且上面带有至少一排(9、90-94)能够将制品涂敷到所述纤维上的涂敷器元件(10、30、95),例如硬毛或齿,所述这排涂敷器元件通过安装构件(12、120)连接到支座(2、20)上,所述安装构件(12、120)由一种硬度低于第一材料的第二材料制成,随着所述涂敷器元件(10、30、95)与纤维(C)的配合,所述安装构件能够绕着一个由所述安装构件(12、120)构成的、处于所述这排(9、90-94)元件纵向的铰链轴(17、170-173)而相对于支座(2、20)弹性转动。
2.权利要求1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它通过利用所述第一和第二材料重叠模塑、二次注塑、或注射重叠模塑而成。
3.权利要求1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材料相容。
4.权利要求2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材料不相容。
5.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支座(2、20)为沿着与所述铰链(17、170-173)的轴线平行的轴线X方向的纵长型。
6.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权利要求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构件(12、120)由热塑性塑料或交联弹性体制成。
7.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构件(12、120)由从硅酮、天然或合成胶乳、三元乙丙橡胶(EPDM)、聚氨酯、聚丙烯与SBS、SEBS或三元乙丙橡胶(EPDM)的混合物、乙烯醋酸乙烯酯、密度很低的聚乙烯、基于聚酯二醇(TPU)或聚醚二醇(PEBA和COPE)的混合物、柔性聚氯乙烯(PVC)、苯乙烯、聚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或聚乙烯的弹性体中选定的一种材料制成。
8.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材料的挠曲模量高于或等于1000,而所述第二材料的挠曲模量低于1000。
9.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权利要求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涂敷器元件(10、30、95)由与用于构成所述安装构件(12、120)的材料相同的材料制成。
10.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权利要求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涂敷器元件(10、30、95)由与用于构成所述安装构件(12、120)的材料不同的材料制成。
11.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涂敷器元件可以由硬毛(30)、硬毛束(10)或齿(95)或这些元件的混合体构成。
12.权利要求11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涂敷器元件(10、30、95)采用模塑、注射重叠模塑、植入、钉制方法固定,或者采用机械安装方式来固定。
13.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权利要求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构件(12、120)通过至少一个锚定于至少一个全部或部分穿过所述支座(2、20)的通道(13、130、131)中的部分来固定在所述支座上。
14.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位于同一个表面上和/或至少两个不同表面(80-83)上的至少两排涂敷器元件(90-93)。
15.权利要求14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130、131)在支座(80-83)的至少两个表面上具有开口,锚定于支座(20)中的安装构件(120)的所述部分固定于设置在支座的一个第一表面(82)上的第一排(90)涂敷器元件上以及设置在支座的至少一个第二表面(80、81、83)上的至少一个第二排(91-93)涂敷器元件上。
16.权利要求15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第一排涂敷器元件(10、30、95)与第二排涂敷器元件(10、30、95)相同或者不同。
17.权利要求13至16中任一权利要求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锚定于支座(2)中的安装构件(12)的所述部分在支座的带有能够在涂敷制品时和/或所述涂敷过程结束时起作用的突起例如条纹(14)的一个表面(8)上形成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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