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摩托车无效
申请号: | 01205705.3 | 申请日: | 2001-02-13 |
公开(公告)号: | CN2463290Y | 公开(公告)日: | 2001-12-05 |
发明(设计)人: | 田新影 | 申请(专利权)人: | 田新影 |
主分类号: | B62K11/00 | 分类号: | B62K11/00;B62J1/1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30600 吉林省长春***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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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摩托车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摩托车。
目前,摩托车的种类及品牌相当的多,其是作为交通工具来使用,但是随着城市交通的拥挤及城市环境的进一步治理,城市中,特别是大城市中已逐渐压缩摩托车的保有量,最终禁止摩托车在城市中心的行驶,所以,摩托车的广大市场正向农村及城市边缘方向扩展,摩托车在农村除了作为交通工具使用外,还兼有驼运货物的功能,由于现有的摩托车的设计主要是作为人的交通工具使用,其除了具有驾驶员座位外,后面只有一个带人座位,此一个带人座位在用作货物置放时,很显然是不够的,严重的影响在广大农村的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加长后座的摩托车,使其可更多更好地放置货物。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针对排气量为100cc的摩托车的改进,即AX-100型摩托车的改进,主要是将后座位由原来的64.5cm再加长至79.5~104.5cm。
另外,为了加强摩托车前轮的着地性,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将两前后轮的轴距由原来的121.5cm延长至131.5~151.5cm。
加长后座的摩托车,在农村特别适用,其可更大量的驼运货物,在排气量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其使用效益。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示意图。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是以排气量为100cc的摩托车为例,即AX-100型摩托车,是将摩托车1的后座由原来的64.5cm再加长至79.5~104.5cm,由原来的两个座位增加到三个座位或四个座位,如此,可增加后座的驼运能力。
另外,为了加强摩托车前轮的着地性,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将前后轮的轴距由原来的121.5cm延长至131.5~151.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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