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熔渣法垃圾焚烧炉无效
申请号: | 01212080.4 | 申请日: | 2001-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2475937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2-06 |
发明(设计)人: | 徐继昌;张志冰;张光全;李宏鹏;李志宏;任铁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冶金工业部鞍山热能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F23G5/04 | 分类号: | F23G5/04;F23G5/1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14004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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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熔渣法 垃圾 焚烧 | ||
本实用新型涉及固体废物的破坏或将固体废物转变为有用或无害的东西和燃烧器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熔渣法垃圾焚烧炉。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重大难题。国内外垃圾处理的方法可分为三种:填埋法、堆肥法和焚烧法。填埋法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而且容易引起空气和地下水的二次污染。堆肥法也很难广泛推广。近年来,焚烧法处理城市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和特种垃圾)在世界各地日益发展呈主流趋势。
焚烧法的工艺装置多种多样,主要是国外工业发达国家所拥有。有些早已商业化,国内已有引进此类装置。但迄今为止所有的焚烧工艺均有一个共同点,既焚烧温度<1000℃,固态排渣。这些设备工艺对经过分选的高热值、低水分含量的城市生活垃圾确能有效处理,达到减容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目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构成的特点是:高水分(40-60%)、低发热量(4000-6000kj/kg),而且绝大部分是没有经过分类的原生垃圾。采用国内外现行的焚烧工艺对中国垃圾进行焚烧处理,热效率低、处理能力低及处理成本高。另外,引进设备不适合中国国情,一次性投资大,很难达到良好的回报。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我国城市垃圾的特点,旨在提高焚烧炉热效率和处理能力、降低垃圾的处理成本,而提供一种熔渣法垃圾焚烧炉。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完成的。
一种熔渣法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焚烧炉是由燃烧室、控制燃烧室构成,燃烧室的室底部为斗型,斗型的底部置有排渣口,炉壳为水冷挂渣壁,由炉壳的下半部穿入渣层设有氧枪,在渣层的上部设有二次燃烧氧枪,在燃烧室的中部设有垃圾给料干燥装置;燃烧室上部设有控制燃烧室,内设控制燃烧氧枪及折焰管,控制燃烧室的壁为水冷壁,控制燃烧室后连接余热锅炉,余热锅炉内设有过热器,控制燃烧室的上面设有锅筒。
本实用新型的特点是:熔渣焚烧炉的热效率高、单位炉容处理能力大,减容化、无害化、资源化程度高;熔渣焚烧炉的结构简单、功能强、流程短、工艺简单;垃圾处理费用低。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描述实施例
图1是熔渣法垃圾焚烧炉的结构示意图。
一种熔渣法垃圾焚烧炉(见图1),焚烧炉是由燃烧室2、控制燃烧室7构成,燃烧室2的室底部为斗型,斗型的底部置有排渣口12,炉壳3为水冷挂渣壁,由炉壳3的下半部穿入渣层设有氧枪1,在渣层的上部设有二次燃烧氧枪4,在燃烧室2的中部设有垃圾给料干燥装置5;燃烧室2上部设有控制燃烧室7,内设控制燃烧氧枪6及折焰管,控制燃烧室7的壁为水冷壁9,控制燃烧室7后连接余热锅炉11,余热锅炉11内设有过热器8,控制燃烧室7的上面设有锅筒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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