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立体屏幕广告的观看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1218632.5 | 申请日: | 2001-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2476075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2-06 |
发明(设计)人: | 陈海陵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海陵 |
主分类号: | G09F19/12 | 分类号: | G09F19/1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蒋旭荣 |
地址: | 100026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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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立体 屏幕 广告 观看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观看装置,尤其是一种立体屏幕广告的观看装置。
目前,随着国内经济的迅猛发展,广告业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广告无处不在。在广场、火车站、机场和展览馆等场所,人们常常可以看到平面的屏幕广告或滚动的平面广告显示屏,这类广告通常画面比较呆板,缺乏吸引力,使得广告的效果大打折扣。
采用高新技术的立体屏幕广告,其逼真的画面,能给消费者极其深刻的影响,比如,可以看到某种饮料瓶被抛向观看者的立体广告画面,这样一方面画面趣味性很强,能吸引观众,另一方面能提高广告的收视效果,给观看者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然而,目前立体屏幕广告的观看需用专门的眼镜,由于观众的流动性很大,这种发放和收回专用眼镜的工作无法有序地进行,常常会使专用眼镜丢失,给广告商带来损失。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立体屏幕广告的观看装置,它可以吸引消费者驻足观看,留下极其深刻的广告印象。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立体屏幕广告的观看装置,包括立体屏幕显示装置和专用眼镜,在立体屏幕显示装置正前方的箱体上设有观看立体屏幕显示装置的专用眼镜。
一组专用眼镜粘接在箱体内,箱体设在墙壁或柱子凹坑里,挂在墙壁或柱子上,独立或组合在一起设在地面上。
箱体内粘接的专用眼镜设在箱体的正面。
箱体为长方体,其上部的框架内嵌有透明材料,下部设有支架,支架上放置立体屏幕显示装置,在箱体上部的正面设有数个立体屏幕显示装置观看眼镜。
专用眼镜的高度按高、中、低顺序设置。
在箱体后部设有防盗挡板和防盗锁。
本实用新型由于在立体屏幕显示装置正前方的窗体内设有观看立体屏幕显示装置的专用眼镜,使专用眼镜不易丢失;由于一组高低不同的专用眼镜粘接在箱体上,可满足身高不同的人的需要;由于其上可设置防盗挡板和防盗锁,可防止立体屏幕显示装置的丢失被盗;从而吸引消费者观看,并提高广告的效果。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立体屏幕广告的观看装置的具体结构和工作原理。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的立体外观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二的立体外观图。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立体屏幕广告的观看装置包括箱体1和专用眼镜2。其中,箱体1为长方体,其上部的框架内嵌有透明材料,其下部设有支架3,支架3上放置有立体屏幕显示装置4,在箱体1上部的正面设有数个立体屏幕显示装置观看眼镜,可以采用胶粘等方式将其固定在箱体内,从而防止丢失或损坏。专用眼镜的高度可以按高、中、低顺序设置。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屏幕广告的观看装置,也可以制成直接镶嵌在墙壁或柱子内的结构,在立体屏幕显示装置正前方的箱体上设有观看立体屏幕显示装置的专用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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