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头部分裂针电动旋转式新型消雷器无效
申请号: | 01228710.5 | 申请日: | 2001-06-24 |
公开(公告)号: | CN2496158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6-19 |
发明(设计)人: | 郑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江 |
主分类号: | H01T19/04 | 分类号: | H01T19/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30004 广西壮族自治***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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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部 分裂 电动 旋转 新型 消雷器 | ||
1、一种头部分裂针电动旋转式新型消雷器,包括中心针、分裂均压针、电动传动机构、轴承、轴承盖、分裂均压针与轴承外圈的固接点、电动传动机构与轴承外圈的传动点、中心针与轴承内圈的固接点、接地引下线、中心针与接地引下线的固接点、接地装置等十一个部分,其特征在于分裂均压针高于中心针,分裂均压针与轴承外圈相固接,中心针与轴承内圈相固接,电动传动机构可带动分裂均压针旋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部分裂针电动旋转式新型消雷器,其特征在于分裂均压针可取为2~8支针,分裂均压针围绕中心针按对称布置,每支分裂均压针的截面积小于或等于中心针的截面积。分裂均压针与中心针的分开距离可取为0.1~1.5米,分裂均压针高出中心针的高度可取为0.1~2.0米,以确保分裂均压针与下行雷先导的距离最近。该新型消雷器的中心针可采用角钢、圆钢或不锈钢制造,分裂均压针可采用圆钢、不锈钢或铝合金制造,电动传动机构可为电动齿轮传动机构或电动皮带轮传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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