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放喷取样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1232202.4 | 申请日: | 2001-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2493747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5-29 |
发明(设计)人: | 申瑞臣;文守亮;杨松;田中岚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廊坊分院 |
主分类号: | E21B49/00 | 分类号: | E21B4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实友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金杰 |
地址: | 065007***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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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取样 装置 | ||
1.放喷取样装置,包括取样短节(1)、套管短节(2)、弯头(3)、法兰短节(4)、下法兰(5)、放喷短节(6)、上法兰(7)、螺栓(8)、螺母(9)、气测短节(10),其特征在于:套管短节(2)与取样短节(1)连接,下法兰(5)通过法兰短节(4)与套管短节(2)连接,上法兰(7)与放喷短节(6)相接,弯头(3)与放喷短节(6)连接,套管短节(2)上有气测短节(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喷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取样短节(1)向前倾斜伸入排放流道中心并焊接在套管短节(2)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放喷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取样短节(1)与套管短节(2)倾斜的角度大于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喷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下法兰(5)通过法兰短节(4)焊接在套管短节(2)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喷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上法兰(7)与放喷短节(6)相焊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喷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弯头(3)与放喷短节(6)的下部用螺纹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喷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弯头(3)的喷出方向与排放方向一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喷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气测短节(10)与套管短节(2)焊接并与排放流道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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