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液化气钢瓶无效
申请号: | 01236744.3 | 申请日: | 2001-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2486828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4-17 |
发明(设计)人: | 崔卫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崔卫兵 |
主分类号: | F17C13/04 | 分类号: | F17C13/04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巩同海 |
地址: | 255000 山东省淄博市张***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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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化气 钢瓶 | ||
本实用新型属于气体压力容器,主要涉及液化气钢瓶。
现有技术的液化气钢瓶已逐渐应用到机动车,随之就需要相应的液化气站与之配套,因液化气易燃、易爆,所以对液化气站的修建要求极其严格,故大型液化气站因其罐体大,无法实现密集布置,难以满足机动车随时充气的要求,但小型气罐的修建条件相对要松一些,如何能够使大型储气罐小型化,实现气站的密集布置,且能够方便的给机动车上的气瓶充气,成为本行业急待解决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不用倒置即可按需使用液态或气态的液化气体,应用范围广的液化气钢瓶。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即一种液化气钢瓶,包括瓶体,其特征在于瓶体的两端均独立安装控制阀。
所述控制阀外侧安装环状护圈,环状护圈高于控制阀。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由于在瓶体的另一端加装了可独立工作的控制阀,这样就能够按需使用气态或液态的液化气,提高了钢瓶的利用率;同时减少了因清理钢瓶内残液所带来的增加工作量,降低了因清瓶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且也彻底解决给燃烧液化气的机动车充气的问题。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如图1所示,本液化气钢瓶,包括瓶体3,其特征是瓶体3的两端均独立安装控制阀2;所述该钢瓶3两端控制阀外侧安装环状护圈1,护圈1高于控制阀2,能够使控制阀2得到更好的保护。
钢瓶体3两端相互独立的控制阀2在使用时均与其它钢瓶相同,开不同位置的阀可按需使液化气体作为气态或液态输出。在给机动车充气时时,只需打开钢瓶体两端的任一处于底部的控制阀2即可使液化气以液态的形式灌输。钢瓶采用该结构后,解决给实用液化气作燃料的机动车灌输燃料的问题,即可直接从钢瓶底部的控制阀给机动车的气瓶补充燃料,从而实现了大型储气罐小型化,并且还扩大钢瓶的应用范围,使钢瓶能够广泛的应用于汽车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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