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叉车司机室前挡风玻璃无效
申请号: | 01248208.0 | 申请日: | 2001-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2489998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5-08 |
发明(设计)人: | 刘运生;于兴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于兴林 |
主分类号: | B60J1/02 | 分类号: | B60J1/02;B66F9/075 |
代理公司: | 大连科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龙锋 |
地址: | 116036 辽宁省大***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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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叉车 司机 挡风玻璃 | ||
本实用新型属于叉车司机室的结构设计。
叉车司机室设在叉车底座的上方,司机室的前方是龙门架。一般叉车的挡风玻璃固定在叉车前板的上方,由于叉车在作业时需将货物向上举起,为了能更好地观察到高举起的货物,在叉车司机室的顶板上又设了一个小天窗,此种结构由于视野不开阔,操作起来仍不大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视野开阔,操作方便的叉车司机室前挡风玻璃。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司机室的前板1和顶板3之间组成的框中安装固定有带圆弧形的玻璃2,其上边和斜边的夹角为100°~120°,优选方案106°~108°。
与现有叉车司机室前挡风玻璃相比,由于前方的视线可延伸到上方,操作时视野开阔,便于作业,同时叉车司机室整体造型新颖美观,总体结构布局合理,工艺性好。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以下结合实施例作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3吨至42吨的叉车司机室使用。3~6吨叉车司机室前挡风玻璃的具体结构如下:平边长度660mm,侧边长度1370mm,两边夹角106°~108°,弯角弧R为320mm。如车型大时,前挡风玻璃的上边及侧边适当延长,两边夹角为100°~120°时较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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