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陈列柜无效
申请号: | 01252905.2 | 申请日: | 2001-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2503791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8-07 |
发明(设计)人: | 干益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干益飞 |
主分类号: | A47F3/00 | 分类号: | A47F3/00;A47F1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蒙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小蓉 |
地址: | 200070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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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陈列柜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陈列柜。
背景技术
在现今的商品流通场所中,各企业均对商品的陈列展示非常重视,陈列柜的种类及样式越来越多。然而到目前为止,陈列柜种类及样式的改变还是局限在材料的变换以及其各部件外型的变化。因此,通常使用的陈列柜的结构是几层隔板,隔板由置于陈列柜两侧的支承架、支承板或支承柱支承,有的陈列柜还在其下方设置各种造型的底柜,如此设置的陈列柜结构合理,使用方便,因此应用非常广泛。但是在商品流通场所中,我们注意到以上的陈列柜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弊病,第一,顾客对所陈列商品的生产企业知之甚少,第二,对该商品仅限于表面的了解,对其根本的性能、特征等无从知晓,以上的弊病造成顾客在选择商品时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同时企业也失去了一次树立自身形象以及打造产品品牌的好机会。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根据以上现有技术之不足,提供一种陈列柜,该陈列柜设置有各类灯箱,使其在陈列商品的同时,为商品及其生产企业作各种介绍和宣传。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解决方案是:
本实用新型主要由主灯箱2、侧面灯箱9、底柜5、隔板6、侧立柱4、海报架1组成,还包括主灯箱2的定位架3、隔板6的定位卡7、AA条10等,其中侧立柱4固定于底柜5的两侧,AA条10固定在侧立柱4的内侧面上,定位卡7卡在AA条的开口槽中,用来固定隔板6,侧面灯箱9固定在侧立柱4的外侧面上,定位架3与侧立柱4相连,将主灯箱2固定其上,侧立柱面上开有散热孔11,海报架1安装在侧立柱4的侧面。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在使用过程中,通过主灯箱和侧面灯箱的使用对商品本身及其生产企业作介绍和宣传,既树立了企业形象,又美化了购物环境,还为顾客的选购提供了方便,增强了顾客的购买欲,同时给商家的经营活动也带来了极大的益处。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A-A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通过非限定性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特征及其他相关特征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附图1、2、3、4所示,附图中的参考标号1-12分别表示为:海报架1、主灯箱2、灯箱定位架3、侧立柱4、底柜5、隔板6、定位卡7、弹簧铰链8、侧面灯箱9、AA条10、工艺散热孔11、底柜门12。
本实用新型主要由主灯箱2、侧面灯箱9、底柜5、隔板6、侧立柱4、海报架1组成,还包括主灯箱2的定位架3、隔板6的定位卡7、弹簧铰链8、AA条10、底柜门12等,其中侧立柱4固定于底柜5的两侧,AA条10固定在侧立柱4的内侧面上,定位卡7卡在AA条的开口槽中,用来固定隔板6,侧面灯箱9固定在侧立柱4的外侧面上,定位架3与侧立柱4相连,将主灯箱2固定其上,侧立柱面上开有散热孔11,底柜门12用弹簧铰链8连接在底柜上,海报架1安装在侧立柱4的侧面。以上的灯箱定位架3、侧立柱4、底柜5所用的材料是中密度板,显然也可使用刨花板或是细木工板等,隔板6所用材料为10mm厚的玻璃面板,当然也可根据需要选用不同的尺寸、不同材料的板材来替换,灯箱采用的材料是有机灯箱板。
虽然以上已经参照附图对按照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构思和实施例作了详尽说明,但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没有脱离权利要求限定范围的前提条件下,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改进和变换,而这种改进和变换仍然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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