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灯箱无效
申请号: | 01258724.9 | 申请日: | 2001-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2515752Y | 公开(公告)日: | 2002-10-09 |
发明(设计)人: | 张财发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悠广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3/00 | 分类号: | G09F13/00;F21V15/01;//F21W131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新诺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晓桂 |
地址: | 51134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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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灯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箱,特别涉及灯箱的箱框。
技术背景
为达到一定的宣传效果,在商场、地铁站等公众场所,灯箱越来越被广泛地使用。灯箱的箱框对灯箱起着重要的装饰作用,现有的灯箱箱框为达到减轻重量以便于搬运、长期悬挂及更换画面的目的,大多采用不锈钢薄板压制而成,或采用其它轻薄材料在表面进行喷漆、喷塑等表面处理,箱框与箱框间直接连接,其连接方式大多采用45度斜角拼接,如图1,这种结构的灯箱工艺简单,成本低,但由于灯箱箱框的材料强度较小,在灯箱箱框的各个箱角又没有进行加强,在搬运过程中容易损坏,采用45度斜角拼接,在箱框与箱框间难以完全配合,往往会形成一条透光缝,影响灯箱的整体效果。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灯箱,在箱框与箱框连接部位不透光;其进一步的目的在于加强灯箱的箱角结构强度。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灯箱,含有箱框和箱框座,箱框安装在箱框座上,箱框与箱框间以箱角体连接,在箱角体的底面伸出连接体与箱框座连接,在箱角体与箱框连接的位置上有伸入箱框底部的翼板。
由于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灯箱,在箱框与箱框间通过箱角体连接,其配合度较好,使连接部位不会透光,并可根据需要,增加箱角体的厚度或采用强度、硬度较大的材料,在不增加太多重量的情况下,对易碰损的灯箱角进行加强。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装配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灯箱,含有箱框1和箱框座2,箱框1安装在箱框座2上,箱框1与箱框1间以箱角体3连接,在箱角体3的底面伸出连接体4与箱框座2连接,在箱角体3与箱框1连接的位置上有伸入箱框1底部的翼板5。
箱角体3的材料为钢材、铝材或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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