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消能结构的气液分离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1260635.9 | 申请日: | 2001-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2499097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7-10 |
发明(设计)人: | 冯叔初;寇杰;曹学文;李玉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大学(华东) |
主分类号: | B01D19/00 | 分类号: | B01D1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实友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赵东冶 |
地址: | 100724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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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结构 分离 装置 | ||
1.具有消能结构的气液分离装置,它主要是由消能器(2)、扩径斜管(3)、除雾器(6)和气液分离器(11)构成,其特征在于消能器(2)置于分离器(11)的入口处,其液相管(4)与分离器(11)的入口相连,气相管则通过横管(5)与除雾器(6)相连接,而除雾器(6)则是设置在分离器(11)的出口处,分离器(11)的气体出口管(7)设置在除雾器(6)的进口端,液体回流管(8)则设置在除雾器(6)的出口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消能结构的气液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扩径斜管(3)的管径要大于入口立管(1)的管径,并使流通面积为入口立管(1)的1.5~4.0倍,并保持2~5度的倾角,其内部可充填能够消能的填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消能结构的气液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横管(5)的管径要大于入口立管(1)的管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消能结构的气液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雾器(6)可保持一定的倾角,并将液体回流管(8)设置在其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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