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超长钢板吊具无效
申请号: | 01262290.7 | 申请日: | 2001-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2500659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7-17 |
发明(设计)人: | 范为耕;田毓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港务局 |
主分类号: | B66C1/12 | 分类号: | B66C1/12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迟承柏 |
地址: | 266011***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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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超长 钢板 | ||
1.一种超长钢板吊具,由钢丝绳(2、7、8)和撑杆(3)组成,其特征在于
钢丝绳(2、7、8)分别通过其一端的钢丝绳扣(21、71、81)与钢环(1)联接,另一端分别通过钢丝绳扣(22、72、82)与撑杆(3)的两端和中间设立的撑杆固定座(31,32,33)联接,
撑杆固定座(31,32,33)上另外设有两个孔(34,35),
钢丝绳(4、9、10)的一端分别穿过撑杆固定座(31、32、33)上的所说孔(34),通过钢丝绳扣与撑杆固定座(31、32、33)联接,另一端分别穿过两个形状、结构相同,相对放置的专用钢板吊钩(5),穿过撑杆固定座(31、32、33)上的另一个所说的孔(35),通过钢丝绳扣与撑杆固定座(31、32、33)联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长钢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专用钢板吊钩(5)的侧视面呈U型,在吊钩(5)的主视面上有可以穿过上述钢丝绳(4)的孔(5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长钢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撑杆(3)的长度可以为10-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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