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大型弹簧机械手机构无效
申请号: | 01266625.4 | 申请日: | 2001-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510247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9-11 |
发明(设计)人: | 程伟;祁以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盐城市电子设备厂 |
主分类号: | B25J5/02 | 分类号: | B25J5/02 |
代理公司: | 南京众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顾伯兴 |
地址: | 224003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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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大型 弹簧 机械手 机构 | ||
1、大型弹簧机械手机构,其特征在于:主要由支承导轨、拖板、减速机、丝杠、升降气缸、手指、手指伸缩气缸、内滑道式横联手臂和调节手轮所组成;两根支承导轨呈平行设置,拖板的两端置于支承导轨内侧的滑槽内;丝杠穿过固定于拖板上的丝杠座,其两端置于固定的丝杠座内,且一端与减速机相连;内滑道式横联手臂与置于拖板上的升降气缸相连;两只对称设置的、呈L形的手指置于内滑道式横联手臂的滑道内,且两只手指分别与内滑道式横联手臂两端的手指伸缩气缸、调节手轮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型弹簧机械手机构,其特征在于:拖板上对称地设有两水平圆导柱支座,两根水平圆导柱分别穿过上述水平圆导柱支座,其两端置于固定的水平圆导柱支座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型弹簧机械手机构,其特征在于:内滑道式横联手臂上也对称地设有两根纵向圆导柱,且穿过拖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型弹簧机械手机构,其特征在于:手指上可配置小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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