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摄像机的移动信息通信终端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1800322.2 | 申请日: | 2001-0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363182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8-07 |
发明(设计)人: | 新井藤雄;增谷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7/14 | 分类号: | H04N7/14;H04N5/22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肖鹂,陈小雯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摄像机 移动 信息 通信 终端 装置 | ||
1.一种带有摄像机的移动信息通信终端装置,包括:
通信终端装置本体;和
摄像机接收单元,所述摄像机接收单元具有安装的摄像机部分和扬声器部分,摄像机接收单元相对于本体上边缘表面可枢转地支撑在垂直方向上。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信息通信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摄像机部分的光线接收面和扬声器部分的声音输出面被分成摄像机接收单元的前面和背面。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信息通信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本体具有向上突出的左和右上边缘部分,并且摄像机接收单元设置在这些突出部分之间。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信息通信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摄像机接收单元在两个侧面上各具有凹形部分,并且所述突出的部分具有通过弹力压住凹形部分的构件。
5.一种具有电视电话功能的移动信息通信终端装置,包括:
通信终端装置本体;和
摄像机单元,所述摄像机单元沿垂直方向可枢转地支撑在所述本体上,其中当摄像机单元被转向壳体的前面和壳体背面的情况下,呼叫能被实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未经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01800322.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设备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介质、信息复制装置和信息复制方法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设备、信息重放设备、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以及信息重放设备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和信息回放设备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装置
- 信息终端,信息终端的信息呈现方法和信息呈现程序
- 信息创建、信息发送方法及信息创建、信息发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