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萘酚衍生物无效
申请号: | 01802002.X | 申请日: | 2001-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1386120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18 |
发明(设计)人: | 上野隆三;北山雅也;南宪次;若森浩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上野制药应用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07D263/56 | 分类号: | C07D263/56;C07D263/60;C07D263/62;C07D277/66;C07D235/18;C07D417/10;C07D413/10;C07D413/14;C07D519/00;C07D498/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杨九昌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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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萘酚 衍生物 | ||
1.一种由通式(1)表示的萘酚衍生物或其盐,式中Y1和Y2各自选自羧基、酯化羧基、酰胺化羧基以及通式(2)表示的基团:式中X1为-O-、-S-或-NH-,
Z为任选取代的芳基或带有共轭双键的杂环基团,条件是Y1和Y2中的至少一个为式(2)表示的基团;
Q选自任选支化的各含有1-6个碳原子的烷基和烷氧基、卤素原子、硝基和亚硝基,
m为0至3的整数,
R选自氢原子、碱金属原子、任选取代和任选支化的各含有1-20个碳原子的烷基和酰基以及苯基烷基。
2.一种由通式(3)表示的单偶氮化合物,式中Y1、Y2、Q、m和R如权利要求1定义,Y3代表任选取代的芳基。
3.一种由通式(4)表示的双偶氮化合物,
A1-N=N-L-N=N-A2 (4)式中A1和A2可相同或不同并各自为通式(5)表示的基团:式中Y1、Y2、Q、m和R如权利要求1定义;
L选自任选取代的亚芳基和通式(6)和(7)表示的基团:式中X2代表>N-CH3、>C=O或>C=S,
-Ar-M-Ar’- (7)式中Ar和Ar’独立代表任选取代的亚芳基或具有共轭双键的杂环基团;
M选自单键、-CH2-、-CH=C(Y4)-(式中Y4为氢原子、卤素原子、低级烷基或氰基)、-O-、-S-、-S-S-、-CO-、-COO-、-SO2-、-N(Y5)-(式中Y5为任选取代的苯基或烷基)、-N=N-、-CH=CH-G-CH=CH-(式中G为亚芳基)和通式(8)的基团:式中X1如权利要求1定义。
4.一种由通式(9)表示的三偶氮化合物:式中A1、A2和A3可相同或不同并各自代表通式(5)的基团:式中Y1、Y2、Q、m和R如权利要求1定义。
5.一种制备权利要求4的三偶氮化合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重氮化式(10)表示的4,4′,4″-三氨基苯基胺,得到一种三偶氮鎓(hexazonium)盐:并采用权利要求1的萘酚衍生物或其盐偶合所述三偶氮鎓盐。
6.一种由通式(11)或(12)表示的金属络合物,式中Y2、X1、Q、m和Z如权利要求1定义,“金属”表示金属原子。
7.权利要求6的金属络合物,其中所述金属是属于元素周期表中第1B、2B、3或8族中的一种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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