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家用烹饪加工电器的存放箱体无效
申请号: | 01803339.3 | 申请日: | 2001-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1394125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1-29 |
发明(设计)人: | 让-保罗·阿斯泰格诺;托马·拉勒芒;利奥内尔·佩拉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SEB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43/07 | 分类号: | A47J43/07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必青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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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家用 烹饪 加工 电器 存放 箱体 | ||
1.家用烹饪加工电器的旋转加工附件的存放箱体,其内部适于分别在指定的位置容纳所述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包括至少一个支撑面(81、82),所述支撑面适于留出两个不同的主空间(83、84),每一空间用来独立容纳一个旋转加工附件(52;63),所述主空间沿对应于所述箱体最长长度的所谓主方向设置在支撑面中心的两侧;至少一个第二空间(85、86)留空在所述主空间(83、84)之间,且在沿主方向所确定的中线的一侧或另一侧处,其用于独立地容纳另一个旋转加工附件(34;36)的至少一部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箱体,其特征在于,两个第二空间(85、86)留空在所述主空间(83、84)之间,且在沿主方向所确定的中线的一侧或另一侧处,其用于独立地容纳其它旋转加工附件(34;36)的至少一部分。
3.如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箱体,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主空间(83、84)为圆形,并且其半径至少对应于一个旋转加工附件(34;36)的半径。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空间(83、84)的中心相对于所述支撑面(81、82)的中心径向地相对。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箱体,其特征在于,每个主空间(83、84)包括一个凸出体(53;61),所述凸出体(53;61)的垂直部分是一个旋转加工附件(52、63)的中央开口的互补体。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包括由其各自的侧面(41、11)迭合在一起的两个部分(3、4),至少一个所述迭合部分具有一个底(42、20),所述底(42、20)具有一个内表面(39;19),所述内表面(39;19)至少部分地构成支撑面(81、82)。
7.如权利要求5和6所述的箱体,其特征在于,由所述箱体的一部分(3)引出的凸出体中的至少一个(53)的高度被选定要与所述箱体的另一部分(4)的相邻部分相接触,并因此在所述箱体的下半部分(3)与上半部分(4)之间起支撑作用。
8.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面(81、82)分别由每个迭合部分(3、4)的底(42、20)的内表面(39;19)构成,所述迭合部分中的一个(3)包括多个与主空间(83、84)相关的附件的夹持构造,所述迭合部分中的另一个(4)包括一个或多个与第二空间相关的或与第二空间(85、86)中的一个相关的每一个附件的夹持构造。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箱体,其特征在于,与所述主空间(83、84)相关的附件的夹持构造包括两个凸出体(53;61),所述凸出体(53;61)的垂直部分是一个旋转加工附件(52、63)的中央开口的互补体,其中的每个附件与主空间中的一个相关。
10.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箱体,其特征在于,与第二空间(85、86)相关的附件的夹持构造包括至少一个凸出体(27、28),所述凸出体(27、28)的垂直部分是所述旋转加工附件(34、36)的中央开口的互补体。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迭合部分中的一个(3)具有一个从底(42)的内表面(39)引出的凸出体(43;44),所述凸出体(43;44)与设置在另一部分(4)上的一个或多个第二空间(85、86)中的一个或多个凸出体(27、28)同轴,当所述两部分(3、4)迭合在一起时,这些凸出体(43、44;27、28)正适合于彼此接合。
12.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半部分(4)具有一个外表面(13),所述外表面适合于接纳所述电器,所述箱体因此构成所述电器的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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