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绿蓝色着色剂的隐形眼镜无效
申请号: | 01803417.9 | 申请日: | 2001-0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394292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1-29 |
发明(设计)人: | G·J·奥坎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威斯利杰森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C7/04 | 分类号: | G02C7/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晓光,马江立 |
地址: | 美国伊***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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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蓝色 着色 隐形眼镜 | ||
1.一种着色隐形眼镜,包括一个瞳孔部分和一个围绕该瞳孔部分的虹膜部分,其中:虹膜部分至少部分地被一种绿蓝色着色剂覆盖,该绿蓝色着色剂具有一种蓝色组分,一种绿色组分,一种二氧化钛组分,和一种紫色组分。
2.权利要求1所述的隐形眼镜,其中:蓝色组分包括PCN蓝。
3.权利要求1所述的隐形眼镜,其中:绿色组分包括PCN绿。
4.权利要求1所述的隐形眼镜,其中:紫色组分包括咔唑紫。
5.权利要求1所述的隐形眼镜,其中:绿蓝色着色剂是一种油墨膏,该油墨膏包括约0.63%(按重量计)PCN蓝,2.25%(按重量计)PCN绿,8.88%(按重量计)二氧化钛,和0.08%(按重量计)咔唑紫。
6.权利要求5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绿蓝色着色剂具有这种性质,即如果它是隐形眼镜上唯一的着色剂,则当在CIE颜色表示系统下测量镜片时,包括L*约为43.3,a*约为-24.9,和b*约为-9.8。
7.权利要求5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绿蓝色着色剂具有这种性质,即如果它是隐形眼镜上唯一的着色剂,则当用分光光度法测量镜片时,在约430nm和约600nm之间有一个非标准反射率,在该波长区间中,反射率在约480nm处上升到约30反射单位。
8.一种由人佩戴以将人的虹膜外观改变成绿蓝色的着色隐形眼镜,包括一个非不透明的瞳孔部分,一个围绕上述瞳孔部分的虹膜部分,和在上述虹膜部分上的着色的、不透明的断续图案,该断续图案留下相当大一部分图案是非不透明,上述图案覆盖上述虹膜部分至少约25%的面积,上述图案的元素是普通观察者觉察不出的,上述图案由一种绿蓝色着色剂、一种淡褐色着色剂,和一种淡黑色着色剂构成。
9.权利要求8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绿蓝色着色剂包括PCN蓝、PCN绿、二氧化钛,和紫色。
10.权利要求8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绿蓝色着色剂是以图案元素的形式施加的,这些图案元素共同地形成外侧星芒。
11.权利要求8所述的隐形眼镜,其中:淡褐色着色剂包括PCN蓝、二氧化钛、IO红,和IO黄。
12.权利要求8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淡褐色着色剂是以图案元素的形式施加的,这些图案元素共同地形成内侧星芒。
13.权利要求8所述的隐形眼镜,其中:深色着色剂是一种黑色着色剂。
14.权利要求8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深色着色剂是以图案元素的形式施加的,这些图案元素共同地形成最外侧星芒。
15.一种着色隐形眼镜,包括一个非不透明的瞳孔部分,一个围绕上述瞳孔部分的虹膜部分,和在上述虹膜部分上的至少两种着色的、不透明的断续图案,该断续图案留下相当大一部分图案是非不透明的,上述图案覆盖上述虹膜部分面积的至少约25%,其中:第一图案的元素包括绿蓝色着色剂和第二图案的元素包括淡褐色着色剂。
16.权利要求15所述的隐形眼镜,其中:绿蓝色着色剂是以图案元素形式施加的,这些图案元素共同地形成外侧星芒。
17.权利要求15所述的隐形眼镜,其中:淡褐色着色剂是以图案元素形式施加的,这些图案元素共同地形成内侧星芒。
18.权利要求15所述的隐形眼镜,具有一第三图案,其中:第三图案元素是深色着色剂。
19.权利要求18所述的隐形眼镜,其中:深色着色剂是黑色。
20.权利要求19所述的隐形眼镜,其中:黑色着色剂是以图案元素的形式施加的,这些图案元素共同地形成最外侧星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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