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观看历史使用系统和关于该系统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2102324.7 | 申请日: | 2002-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371190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9-25 |
发明(设计)人: | 西宏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H1/00 | 分类号: | H04H1/00;G06F17/3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吴增勇,傅康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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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观看 历史 使用 系统 关于 装置 | ||
技术领域本 发明涉及主要用于BS(宽带发送技术)数字广播、BS数据广播、CS(通信卫星)数字广播、地面数字广播等的操作历史装置。
更具体地说,本发明提供一种存储有关观众的操作的信息、如广播节目和存储数据的使用状态、并且将该信息从接收装置发送到中心系统的装置。
技术背景 在常规情况下,通过专用装置来收集电视等的观看历史。近来,对于通过互联网浏览的内容,已经在中心侧收集浏览历史。当要使用用于电视的专用装置时,把该专用装置已预先安装在选择的房间里,以便收集观看历史。
但是,该现有技术存在这样的问题:有关观众操作的信息涉及到秘密,且观众不知道该信息在怎样被使用。现有技术还有一个问题:仅提供进行操作信息或不操作信息二者之一,因此无法在中心侧随意指定要存储的操作信息。另外,现有技术还有一个问题:除是否要将所有收集的数据返回中心系统之外、没有其他选择,这样造成返回成本的增加。
发明内容 本发明解决现有技术的问题,使中心系统可以控制要收集的操作信息,并使观众可以在该观众许可的范围内向中心系统提供操作内容。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观看历史使用系统是一种利用传输线发送和接收数据的观看历史使用系统,其中:观看历史使用系统的数据发送部分包括创建和管理指定个人信息收集范围的个人信息收集信息的个人信息收集信息创建部分、以及控制和发送所述个人信息收集信息的数据传输部分;而接收从所述数据发送部分发送的个人信息收集信息的接收终端包括信息收集部分,后者利用所述个人信息收集信息来确定所述接收终端中的个人信息收集范围并根据所述确定结果收集个人信息。
本发明是一种包括个人信息收集信息创建部分的中心系统装置,该创建部分创建为终端指定要发送到中心的至少一条信息的个人信息收集信息。
本发明还是一种包括向终端发送个人信息收集信息的个人信息收集信息发送部分的中心系统装置。
本发明还是这样的中心系统装置,其中所述个人信息收集信息是描述要在所述终端中收集的信息的信息。
本发明还是这样一种中心系统装置,其中所述个人信息收集信息是描述关于把在终端收集的信息发送到中心的方法的信息的信息。
本发明还是这样一种中心系统装置,其中可以发送对于不同终端不同的个人信息收集信息。
本发明还是一种包括信息收集部分的接收终端装置,所述信息收集部分根据从中心发送的个人信息收集信息来收集终端信息。
本发明还是一种包括信息发送部分的接收终端装置,所述信息发送部分根据所述个人信息收集信息向中心发送所收集的信息。
本发明还是一种接收终端装置,其中所述终端的用户可以指定要在该终端中收集的信息。
本发明还是一种接收终端装置,其中要在所述终端中收集的信息仅限于该终端的用户所许可的范围内的信息。
本发明还是一种接收终端装置,其中当发送收集的信息失败时可以再次向中心发送。
本发明还是一种处理从接收器发送的、在终端用户许可的范围内的信息的中心系统装置。
本发明还是一种中心系统装置,其中将处理后的信息发送到终端。
本发明还是一种中心系统装置,它包括存储从接收器发来的信息的数据库,还包括控制对所述数据库的访问的个人信息管理部分。
本发明还是一种中心系统装置,它包括存储处理接收器发送来的信息的结果的数据库,还包括控制对所述数据库的访问的个人信息管理部分。
本发明还是一种观看历史装置,它向终端用户支付对应于该终端用户许可的范围的信息提供费。
本发明还是一种观看历史装置,其中终端用户许可的范围越宽,对其支付的信息提供费越多。
本发明还是一种观看历史使用系统,它利用传输线路发送和接收数据,其中:观看历史使用系统的数据发送部分包括创建和管理指定个人信息收集范围的个人信息收集信息的个人信息收集信息创建部分,以及控制和发送所述个人信息收集信息的数据传输部分;而接收从所述数据发送部分发送的个人信息收集信息的接收终端包括信息收集部分,后者利用个人信息收集信息来确定所述接收终端中的个人信息收集范围并根据所述确定结果收集个人信息。
本发明还是一种利用传输线路发送和接收数据的观看历史使用系统,其中,所述观看历史使用系统的数据发送部分包括当接收终端提供个人信息时、支付个人信息提供费的个人信息提供费控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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