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器件、液晶器件的制造方法和电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2103434.6 | 申请日: | 2002-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369732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9-18 |
发明(设计)人: | 日向章二;花川学;萩原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勇,叶恺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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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器件 制造 方法 电子 装置 | ||
1.一种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在第1基板和第2基板之间配置液晶而构成的液晶器件中,
包括在上述第1基板上形成的反射性导电膜;
层叠在该反射性导电膜上、且边沿部分与上述第1基板相接触的透光性金属氧化物膜;以及
从上述第1基板的外侧向上述液晶照射光的照明装置。
2.一种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在第1基板和第2基板之间配置液晶而构成的液晶器件中,
包括在上述第1基板上设置的基底膜;
在该基底膜上形成的反射性导电膜;
层叠在该反射性导电膜上、且边沿部分与上述基底膜相接触的透光性金属氧化物膜;以及
从上述第1基板的外侧向上述液晶照射光的照明装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与上述第1基板接触的上述边沿部分构成半透射半反射方式的液晶显示的1个显示点内的透光部。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与上述基底膜接触的上述边沿部分构成半透射半反射方式的液晶显示的1个显示点内的透光部。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基底膜含金属氧化物。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反射性导电膜的上表面有反射蓝色成分的光的反射层。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反射性导电膜和上述金属氧化物膜构成用于对上述液晶施加电压的第1电极。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具有与上述第1电极相向,在上述第2基板上形成的第2电极;以及
对应于上述第1电极和上述第2电极的交叉区域设置的着色层。
9.如权利要求7或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电极为构成简单矩阵方式的液晶器件的条状电极。
10.如权利要求7或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电极为构成有源矩阵方式的液晶器件的点状电极。
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具有与上述第1电极相向,在上述第2基板上形成的第2电极;
与上述第1电极相连接的布线;以及
与上述第2电极相连接的布线,
显示区由上述第1电极和上述第2电极的交叉区域的集合形成,与上述第1电极相连接的布线及与上述第2电极相连接的布线存在于上述显示区的外侧,上述布线中的至少一方由金属氧化物形成,不含反射性导电膜。
12.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反射性导电膜为银单质或含银的合金。
1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金属氧化物膜是ITO(Indium Tin Oxide:氧化铟锡)。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与上述第1基板接触的上述边沿部分的面积为该边沿部分所属的1个显示点的面积的10~70%,最好是30~50%。
1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器件,其特征在于:
与上述基底膜接触的上述边沿部分的面积为该边沿部分所属的1个显示点的面积的10~70%,最好是30~50%。
16.一种液晶器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第1基板和第2基板之间配置液晶而构成的液晶器件的制造方法中,
包括在上述第1基板上形成反射性导电膜的工序;
在上述反射性导电膜上形成边沿部分与上述第1基板相接触的透光性金属氧化物膜的工序;以及
在上述第1基板的外侧设置照射光的照明装置的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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