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色散管理光传输系统及光传输线路无效
申请号: | 02105880.6 | 申请日: | 2002-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381740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1-27 |
发明(设计)人: | 武笠和则 | 申请(专利权)人: | 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6/16 | 分类号: | G02B6/16;H04B10/1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敬国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色散 理光 传输 系统 线路 | ||
1.一种色散管理光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1.5μm波带具有正色散及正色散斜率的第1光纤,以及
连接在所述第1光纤的后侧在1.5μm波带具有负色散及负色散斜率的第2光纤或第2光纤模块,
所述第1光纤在1.55μm波带的色散为8~15ps/nm/km,色散斜率为0.04ps/nm2/km以上,
所述第2光纤或第2光纤模块在1.55μm波带的色散为-40ps/nm/km以下,色散斜率为-0.08ps/nm2/km以下,
所述第1光纤的累计色散至少为200ps/nm,
所述第1光纤与所述第2光纤或第2光纤模块组合时的累计色散在1.5μm波带的任意波长区域受到抑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色散管理光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光纤与所述第2光纤或第2光纤模块组合时的平均色散在1.5μm波带的任意波长区域为±3ps/nm/km以内。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色散管理光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光纤的长度为所述第2光纤或第2光纤模块的长度的4倍以上。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色散管理光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光纤在1.55μm波带的传输损耗为0.21dB/km以下,
所述第2光纤或第2光纤模块在1.55μm波带的传输损耗为0.50dB/km以下,
除了连接损耗以外的所述第1光纤与所述第2光纤或第2光纤模块组合时在1.55μm波带的总传输损耗为0.300dB/km以下。
5.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色散管理光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光纤在1.55μm波带的总传输损耗为0.20dB/km以下,
所述第2光纤或第2光纤模块在1.55μm波带的传输损耗为0.27dB/km以下,
除了连接损耗以外的所述第1光纤与所述第2光纤或第2光纤模块组合时在1.55μm波带的总传输损耗为0.215dB/km以下。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色散管理光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光纤与所述第2光纤或第2光纤模块组合时在1.55μm的色散斜率为-0.030~0.030ps/nm2/km。
7.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色散管理光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光纤的有效纤芯截面积(Aoff)为70μm2以上。
8.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色散管理光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光纤的有效纤芯截面积(Aoff)为90μm2以上。
9.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色散管理光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光纤或第2光纤模块的有效纤芯截面积(Aoff)为20μm2以上。
10.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色散管理光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光纤或第2光纤模块在1.55μm波带的直径20mm的弯曲损耗为5dB/m以下。
11.如权利要求1至10任一项所述的色散管理光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光纤是具有纤芯及包层的结构,
所述纤芯具有折射率比所述包层要高的中心纤芯和在所述中心纤芯的外圈部分形成的折射率介于该中心纤芯与所述包层之间的外层纤芯。
12.如权利要求1~11的任一项所述的色散管理光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光纤或第2光纤模块是具有纤芯及包层的结构,
所述纤芯具有折射率比所述包层要高的中心纤芯和在所述中心纤芯外圈部分形成的折射率比所述包层要低的第1外层纤芯以及在所述第1外层纤芯外圈形成的折射率比所述包层要高的第2外层纤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未经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02105880.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