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巴韦林雾化吸入溶液无效
申请号: | 02110487.5 | 申请日: | 2002-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385165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18 |
发明(设计)人: | 李大鹏;梁泓;李思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大鹏 |
主分类号: | A61K31/7056 | 分类号: | A61K31/7056;A61P31/12 |
代理公司: | 山东济南齐鲁科技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宁莲青 |
地址: | 250100 山东省济南市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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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利巴韦林 雾化 吸入 溶液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利巴韦林溶液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利巴韦林又称三氮唑核苷、病毒唑,它能够阻碍病毒核酸的合成,具有广谱抗病毒性能,在临床上被广泛使用的大多为口服给药和注射给药形式。目前,国外市场上已有雾化吸入溶液用利巴韦林,其为无菌粉末制剂。由于,利巴韦林雾滴能够直接作用于病灶,在局部形成较高的药物浓度,它比口服给药和注射给药形式的局部药物浓度要大若干倍,疗效相当明显。现有技术是用无菌水或注射水将利巴韦林配制成雾化吸入溶液,再对患者进行雾化吸入治疗,但是,它存在生产成本高、操作繁琐、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利巴韦林雾化吸入溶液,它能够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生产成本高、操作繁琐、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它有利巴韦林,利巴韦林为雾化吸入溶液制剂。
为进一步实现上述目的,采取以下技术方案完成:利巴韦林与无菌水配制为雾化吸入溶液制剂。
本发明能够产生的有益效果:因将利巴韦林直接制成雾化吸入溶液,它不仅生产成本较低,而且在临床应用时无须事先再用无菌水或注射水与利巴韦林配制即可直接使用,它生产成本低、操作简单,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利巴韦林雾化吸入溶液,它有利巴韦林,利巴韦林为雾化吸入溶液制剂。利巴韦林与无菌水配制为雾化吸入溶液制剂。
制作时,将制作好的利巴韦林雾化吸溶液置入密封容器内灭菌后即可。使用时,将该溶液直接注入雾化给药器即可。本发明未详细描述的技术部分均为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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