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云南黑药及其治疗病毒类、细菌类和真菌类疾病的用途无效
申请号: | 02113888.5 | 申请日: | 2002-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387860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1-01 |
发明(设计)人: | 孙醴昌 | 申请(专利权)人: | 孙醴昌 |
主分类号: | A61K35/32 | 分类号: | A61K35/32;A61P31/04;A61P31/10;A61P31/12 |
代理公司: | 红河州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耀平,龙晖 |
地址: | 661000 云南***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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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云南 及其 治疗 病毒 细菌 菌类 疾病 用途 | ||
1、一种云南黑药,其特征在于,它是用牛牙或者马牙、羊牙等草食动物的牙齿烧成炭,研成粉末后与酒混合而成,粉末呈黑色。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黑药,其特征在于洗尽的牙齿先在锅内煮去粘附的肉质,再用清水漂洗干净,自然晾晒干,放入大口金属容器,再把容器放在火上,将其中的牛牙烧成炭,研细、过筛。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黑药,其特征在于牛牙粉与酒混合的比例为每克牙粉加5-40毫升酒。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黑药,其特征在于所用之酒的酒度为30-70度的包谷酒、高梁酒或谷子酒。
5、云南黑药治疗病毒类、细菌类和真菌类疾病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对所述三类疾病的患者均为内服或/和外搽。
6、按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病毒类疾病中,对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甲型肝炎和乙型肝炎特别有效。
7、按权利要求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带状疱疹和单纯疱疹,内服兼外搽,2-7天可愈,甲型肝炎内服,9-14天可愈,乙型肝炎,内服2-4个月可愈。
8、按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细菌类疾病中,对肺炎、乳腺炎、扁桃腺炎、慢性结肠炎、胆囊炎、创伤性感染、牙龈炎、口腔溃疡、一切红肿、溃烂的大小疮疖、无名肿毒、皮炎、霉菌感染、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胃炎、胃溃疡、鼻炎特别有效。
9、按权利要求5或8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治愈的时间为:肺炎6-10天;乳腺炎4-7天;扁桃腺炎1-3天;慢性结肠炎5-10天;胆囊炎1-4天;牙龈炎和口腔溃疡1-2天;无名肿毒3-8天;皮炎和霉菌感染2-6天;胃炎和胃溃疡4-12天;鼻炎2-5天。
10、按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真菌类疾病中对脚气、股癣和手癣特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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