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致动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2116659.5 | 申请日: | 2002-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381682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1-27 |
发明(设计)人: | 山田富稔;尾形文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无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16H33/00 | 分类号: | F16H3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晓光,于静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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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装置 | ||
1、一种电动致动装置,是进行往复运动的致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蓄能装置,它在低负荷运转时,用弹簧吸收、蓄积电机产生的能量和可动作部分停止时该可动作部分的动能。
2、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致动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蓄能装置,在上述致动装置的回程行程中,蓄积电机产生的能量和可动作部分停止时该可动作部分的动能,在上述致动装置的动作行程中,把蓄积的能量作为动能释放出来。
3、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致动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蓄能装置包含:导向部件,它用轴向的滑轨支撑,并且,被固定在由上述电机驱动的螺杆的前端部分上,在轴向移动;弹簧,把其一端固定在该导向部件上。
4、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致动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弹簧被配置在,上述导向部件和减速上述电机的动力并传送到上述螺杆的减速机的机壳之间,或者是上述导向部件和被固定在该机壳上的部件之间。
5、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电动致动装置,其特征在于:经由挠性轴固定上述螺杆的前端和上述导向部件。
6、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致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把上述挠性轴作为测力传感器使用。
7、权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动致动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致动装置,可以相对被驱动部件整体装拆。
8、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动致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电机中使用由向量控制方式的变换器驱动的感应电机。
9、权利要求3至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动致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位置控制装置,它与上述弹簧并列设置,并且测定施加在与上述弹簧一起驱动上述导向部件的部件上的轴力,和施加在承受该部件和上述弹簧的力并直接作用到负荷部分的部件上的轴力,根据该测定值,求上述弹簧的行程,反馈到上述电机的速度控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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